根据笔试、考察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考察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拟选调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递补和调剂。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选调人选空缺时,按照成绩依次递补。10月19日—23日,对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且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本人意愿进行集中调剂。递补调剂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四、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选调资格。体检在北京具有相应资质医院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对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实的拟选调人选,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并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六、培养管理
(一)岗位安排。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录用后安排在省、市级机关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录用单位。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机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后,统一到基层锻炼2年,首先到村任职1年,优先安排到乡村振兴示范村、扶贫工作重点村或第一书记帮包村工作,再到乡镇(街道)锻炼1年。在基层锻炼期间,由县委组织部安排一名思想好、作风正、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对其进行思想引导和工作指导。基层锻炼期满,返回选调单位工作,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安排留在县乡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提拔。
(三)培养提升。将选调生培训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正式到岗前,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帮助选调生熟悉情况、转变角色。强化理论教育和能力提升,省、市组织部门每年组织推荐优秀选调生参加各类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党性修养培训班。省委组织部每年举办选调生示范培训班,市委组织部定期组织选调生参加各类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强化实践锻炼,有计划统筹安排岗位轮换,通过挂职锻炼、参与重大工作专班、到先进地区企事业单位实践等方式,为选调生历练成长搭建平台。
(四)政策保障。在基层锻炼期间,对省市机关录用的本科、硕士、博士选调生,每月分别发放1000、2000、3000元生活补助。省直定向选调生每人每年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市直定向选调生工作经费按各市制定的标准执行;录用单位为选调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定向博士选调生工作满四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可提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在省内统筹安排。符合当地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支持待遇。(具体政策见附件4)
七、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录。
为本次选调工作的报名网址,考生成绩查询等,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报名期间,每天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联系人:王聪聪 15610308885(微信同号)
王海弟 13406669516(微信同号)
附件:1、山东省2021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职位及计划A(省直)
2、山东省2021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职位及计划B(济南青岛)
3、山东省2021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职位及计划C(其他14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