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设点,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办教师(事业单位编制)2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参加校园招聘的对象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9.专业相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所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符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 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报考者本科学历专业与研究生学历专业不相同的,可以任一学历、学位报考相应的学科岗位。例如:报考者本科专业为物理,研究生专业为生物,则可以报考物理教师或生物教师的岗位。
(2)专业相近
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10.教师资格证要求
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例如:报考者具备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初中语文教师岗位。
11.在读期间成绩要求
研究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在读期间成绩要求:应聘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或绩点3.0及以上;应聘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岗位的平均成绩78分及以上或绩点2.8及以上。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5.两年内被认定为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人员工资福利由区财政统发。
(二)符合《禅城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评定)、管理办法》优秀毕业生条件的,按文件给予扶持。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
1.网络报名
时间:2020年12月16日8:30-12月18日17:30。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须登陆报名系统(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要求: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且须在报考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学科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同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学科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报考者责任自负。报考者按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近三个月证件照、就业推荐表、成绩表、教师资格证(如具备须上传)。
如具备本科生、研究生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表须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