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右一)摆出作秀姿态,与陈健民、朱耀明及陈日君等人2014年底警署自首,自称要为行动承担惩罚(图源:香港大公报)
海外网9月20日 非法“占中”发起人戴耀廷等九人被控公众妨扰罪,19日在区域法院答辩。戴耀廷自行推翻以往要承担罪责的承诺,声称不会在庭上认罪,狡辩承担责任不等于要认罪。香港社会各界人士狠批戴耀廷是“不折不扣的伪君子”,煽动年轻人所谓“违法达义”,到自己面对法律审判时就“变卦”,绝对是不负责任、误人子弟,政治投机分子。
据香港《大公报》19日消息,戴耀廷煽动非法“占中”时曾表示:“希望募集一万人愿意签下‘誓约’,对外宣布自己支持非暴力‘占中’。如果最后真的必须走上街头,40岁以上的人要走在前面,结束后这一万人要负起责任,一起走到警察局去投案,听从警方的处理。”
黄之锋受法律制裁后戴耀廷即变卦
非法“占中”完结后,戴耀廷以作秀姿态,与陈健民、朱耀明及陈日君等人于2014年12月3日前往警方自首,自称要为行动承担惩罚。
不过,随着警方落案起诉,以及“冲击政总案”的黄之锋等人受到法律制裁,先后被判囚后,戴耀廷的口风一百八十度转变,拒绝认罪及承担法律责任。前几日,他出席香港旺角一个街头论坛时狡辩:“承担责任不等于要认罪”,完全忽视自己曾作出到警署自首后,听从警方处理的承诺。
事实上,戴耀廷反口覆舌早有前科,非法“占中”前,他曾声称若参与者未成年,就不应进行堵路行为,因会涉及刑事罪责,但他之后一再放宽标准,任由“学联”、“学民思潮”发起“占领”遮打道和“占领”特首办的行动。戴又“承诺”会减低非法“占中”对经济的影响,但最终行动持续79天,损害香港民生和经济发展。
政界促严惩彰显法治精神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荣誉董事长卢瑞安直斥,戴耀廷是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一直披着法律教授的外衣,哄骗年轻学生触犯法律,甚至锒铛入狱,自己却说话不算数,关键时刻抛下同伴独自“变卦”,“本质就是个投机分子”。他感叹,“香港教师队伍中竟有如此无道德、无修养、无诚信之人,实在令人感到可悲。”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亮星直言,戴耀廷当初大肆吹嘘“公民抗命”,让学生为之冲锋陷阵,现在面临法律的制裁就“果断缩沙”,“这种不负责任、不断误导他人的教师,怎么能够继续在学校为年轻一代指引方向?”他认为,这种人对香港的破坏极大,必须在法律上予以严惩,否则便是对社会不公,法治精神亦无从彰显。
戴耀廷成魔之路
53岁的戴耀廷与外国势力关系千丝万缕,由当年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的毕业生,到2013年起鼓吹“违法达义”歪风,非法“占中”失败后又提出“雷动计划”插手立法会选举,戴耀廷的法律学者之路逐渐“走火入魔”,最终要面对法庭审判,以及逾八万人网上联署要求港大革除其法律学系副教授的职务。
戴耀廷出生于1964年,中学毕业于英式名校拔萃男书院,后来在港大法律学院获得法律学士。早在学生期间,戴就热衷政治活动,担任过港大学生会的外务秘书,经常与政客接触,当年他以学界代表身份参与香港基本法咨询工作,崭露头角,并得到反对派的重要人物李柱铭赏识。1986年港大毕业后,戴随即担任李柱铭的法案助理。
有网上文件披露,戴是民主党的创党成员,隶属于九龙西支部。1989年戴耀廷到英国伦敦大学经济与政治学院修读法律时,据称由李柱铭搭线介绍予美、英的情报人员,发展成为外国势力的“暗桩”,并要求他隐蔽政党身份,方便回港后展开社会活动。
2013年1月16日,戴耀廷在报纸公开宣示“要争取香港落实真普选,可能要准备‘杀伤力’更大的武器──占领中环”后,有“中情局分店”之称的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及下属美国国际民主研究院(NDI),就不断为戴耀廷提供各种各样的支援,例如资助港大法律学院成立比较法与公法研究中心(CCPL),戴是CCPL成员,在政改期间推出“港人讲普选”网上平台,一面倒发放偏向非法“占中”的资讯。戴又至少两次与NDI的董事会成员会面,探讨美方如何“提供协助”。
非法“占中”失败后,戴耀廷就2016年立法会选举提出“雷动计划”,核心成员有徐向红、辛智芬两位加拿大籍人士,辛曾任职温哥华法庭传译师、加拿大翻译协会会长,与美国、加拿大政府关系密切。辛智芬更与一个叫“公民资料”的团队有合作关系,“公民资料”成员多为“Code4HK”核心技术成员,后者是由西方国家非政府组织在港孵化的民间资料组织,该组织曾支援非法“占中”。(综编/海外网 侯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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