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必须尊重中央的主导权。创设特别行政区、建立特别行政区的制度,权力在中央。选举制度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有关选举制度必须在中央的主导下进行。尊重中央的主导权与尊重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处理相关事务的权力并不矛盾。在完善有关选举制度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必定会与特别行政区政府深入沟通,并充分听取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三,必须符合香港实际情况。香港选举制度绝不能简单照搬或套用外国的选举制度。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选举制度,就是最好的制度。
第四,必须落实行政主导体制。香港实行的是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行政长官在特别行政区政权架构及其运行中处于主导和核心位置。完善选举制度,要多考虑如何改善行政与立法机关的关系,不断提高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施政效能,提升特别行政区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良政善治。要多考虑如何推动实现定分止争、凝聚共识,从而把各方面力量汇聚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这个第一要务上来。
第五,必须有健全的制度保障。“爱国者治港”必须落实在制度上。要完善有关制度体系,拿出管用的办法,确保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机构的组成人员以及重要法定机构的负责人等,都由真正的爱国者担任。重要岗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让反中乱港分子占据。
香港回归以来,中央政府始终坚定不移按照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真心诚意推动香港民主制度循序渐进向前发展,最大程度保障广大香港居民行使民主权利。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目的也是为了保障香港民主制度更健康、更顺利地向前发展。发展香港民主制度不能背离“爱国者治港”这一根本原则。
夏宝龙最后表示,我今天讲的许多话其实是“老调重弹”。考虑到香港和国际社会总有一些人有意把我们的好曲子唱跑调,甚至荒腔走板,我们有必要再把老调弹奏得响亮一些、清晰一些,把唱歪的调子再正过来,这叫以正视听!香港回归已近24年,澳门回归也已近22年,有一个老调还得唱,这就是“一国两制”不会变!无论是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还是完善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以及我们所做的其他一切事情,都是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都是为了坚定不移地让“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的方向行得更稳、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