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承担的《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发布。研究称,我国已基本具备征收遗产税的条件,并建议将500万元作为遗产税起征点。国务院此前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曾要求,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报告认为,遗产税除了能够调节财产贫富差距,维护市场平等竞争外,还有利于鼓励“富二代”自强自立。(3月3日《京华时报》)
当下我国的贫富差跟非常之大,有一说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0.6,也有一说1%的人占据了社会50%的资产。而且,不少“富二代”表现出了骄横一面。如何让贫富差距进一步缩小,同时让“富二代”们不再那么容易的享受到天下掉下来的馅饼,便成为遗产税征收的充分理由。
对于遗产税的征收以及报告里建议“将500万元作为遗产税起征点”,笔者个人在主观上是非常的支持。原因有两个,一者,遗产税只针对富人,与和我一样穷的普通老百姓无关,遗产税能够平抑贫富分化,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二者,我们常常报道外国“富二代”生活得如何平凡,不买LV,自己独立工作和生活,因此,我们也希望我国的“富二代”也自强自立,不再啃爹,遗产税也必然有这方面的作用。
可是,一份曾经引发热议的调查报告却在提醒我们,征收遗产税并非完全是“民意之举”。2010年8月,《中国青年报》与题客调查网所作的一份关于是否开征遗产税的调查显示,48.46%的人表示目前不适合开征,有34.03%的受调查者认为目前适合开征,有17.51%的人表示不清楚。民意当然不能说明遗产税是邪恶的,也可能只是说明许多人对遗产税心存顾虑。不能因为征收遗产税有了几个正当理由就“霸王硬上弓”,尤其是对于500万这个起征点,更需要细细权衡。笔者不是反对征收遗产税,而是想说,我们确实应该要考虑到遗产税征收之后对社会的影响。综合看来,至少有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起征点、遗产范围和税率,需要审慎对待。尤其是对于房价、物价非常之高的北上广等地区而言,一套100平米左右的房子可能就会占据大半资产,再加上车辆、股票、有价证券以及存款,意味大城市的普通市民,可能会要面临被征收的命运。但他们并非富人,他们的生活质量,甚至不比一些小城镇居民。此外,税率问题也会存在许多争议,过高会引发不稳定,过底可能对真正的富人起不到任何作用。
二是,遗产税会不会成为打压民企或者说民营资本的“利器”?民企需要传承。民企的传承具有家族化、血缘化的特征。因此,遗产税可能会让民企资本的继承面临很大的负担,很可能会变成民企顺利发展的巨大路障。在当下这种体制之下,民营企业面临国企挤压、税负过重、贷款难等非常之多的困难,征收遗产税很可能会让民企的发展与延续更加不具稳定性。
三是,如何防止大陆富人的资产向没有征收遗产税的国家和地区转移?据了解,香港、新加坡等地区就没有征收遗产税。而贸然开征遗产税,必然造成资本外流。对于本来就势单力薄的民营资本而言,遗产税的征求很可能会意味着运营风险的增大。如何保证资本的不外流,也是遗产税在征收前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所有的私人资本,一面是富人的财富,另一面,还可能代表着民企的未来。有人说,我国出不了比尔·盖茨和乔布斯。因为我国的创业环境不容乐观。保护现有的私有资本,也并非完全不合理,也可能代表着劳动力的解决、GDP的稳增和社会的稳定。我们当然要建造一个“富不过三代”的公平社会,要让所有年轻人都有奋斗精神而不陷入骄奢淫逸的丑闻,但遗产税确实是个复杂的问题,“有必要”、“时机成熟”不等于对于社会的影响就完全是有利的。
一言以蔽之,征收遗产税需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