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6月27日电(记者 何蒋勇 实习生 林波)明知未成年人不能驾驶机动车,没有机动车驾驶教练资格证的父亲邹某还是让12岁的女儿学开车,结果车掉进水里,车中的弟弟妹妹因此溺水双亡。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邹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1975年出生的邹某,江西人,是两个女孩和一个男孩的父亲。孩子的母亲在很多年前就离开了他们,邹某右小腿缺失,一个人带着三个小孩。
2013年1月下旬,邹某带着三个小孩,驾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从江西来到宁波东钱湖。
一直以来,邹某都觉得自己腿脚不便,拄着拐杖,照顾三个孩子很吃力,他希望12岁的大女儿红红(化名)可以学一些本领,帮他分担一些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
“红红,爸爸教你学开车好不好?”来到宁波一个星期以后,邹某觉得无事可做,就让红红学开自己的正三轮摩托车。虽然他明知未成年人不能驾驶机动车,而且自己也没有机动车驾驶教练资格证,但是他觉得开车并不难,女儿完全可以学会。
从小懂事的红红理解爸爸的难处,一口答应了。邹某选了一条很少有人来往的非机动车道路,红红坐到了驾驶室的位置上,邹某坐在副驾驶室上教她开车。
红红毕竟还小,开车不稳,而且总是打错方向盘。邹某让她慢慢来,不要慌。10多分钟下来,红红自己能慢慢地开了,邹某就让她休息一下,第二天继续学。
第二天,是2013年2月2日,这是个让邹某至生难忘的日子。
那天上午,他继续让红红学开车,他觉得红红开车技术已经不错了,就让红红的弟弟妹妹坐在车子的后排,自己还是坐在副驾驶上。
红红还是在那条非机动车道路上开车。马路上来往人流不多,马路的一边有一个一米多高的土坡,土坡的另一头是一条小河。邹某觉得反正有那么高的土坡挡着,车子怎么都掉不进河里。
开了不到5分钟,红红一心急又打错了方向,朝那个土坡开去。“刹车!踩刹车!”邹某大喊。红红一紧张,分不清刹车油门,直接一脚踩在油门上,车子瞬间冲上了土坡,掉进河里。
河水不断涌入车子,四个人都浸在了水中,红红感觉透不过气来。还好她意识清醒,拼命去推车门,终于把车门打开。她从车中钻出来,浮到了水面上。
红红大大地喘了口气,她看到爸爸的手就在旁边。
“快把你爸爸拉上来!”路边一个50多岁的男子冲着红红喊,然后一边喊着一边跳到河里,跟红红一起把邹某救了上来。此时,邹某已经没有了意识。红红也因为消耗太多体力,昏迷过去。救人的男子并不知道车里还有两个小孩,他赶紧报警,希望女孩和她的父亲能获救。
民警闻讯赶来,把邹某和红红抬上担架。
“车里还有我弟弟妹妹!”被人抬起来的红红突然醒了过来,哭喊着求救。在场的民警马上跳到水中去打捞,终于把两个孩子打捞上来,但因为在水中浸泡的时间太长,两个小孩早就没有了呼吸。
邹某在医院醒来,头痛欲裂,艰难地回忆发生的一切。很快,他就从陪在他身旁哭得喘不过气来的红红口中得知了两个孩子去世的噩耗,残酷的事实让他感到天崩地裂。
2月4日,邹某因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取保候审。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法庭上的邹某拄着拐杖,低着头,表情依然十分痛苦。他想不到,自己的错误决定,不但让他痛失了两个小孩,还让自己站在了被告人席上。
最终,鄞州法院一审判决邹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