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严查在职中小学教师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本报讯(记者马利)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今年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维护优良教育行风。
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内容主要为: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同时,坚决防止和制止在职教师强迫学生参加在线教育,或者为在线教育提供生源、或因参加在线教育影响本职工作等行为的发生。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
根据安排,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将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落实专人负责,畅通受理举报与监督渠道。加大对教师利用互联网、微信群等新型方式开展有偿补课的整治,坚决杜绝利用小饭桌、托管班等隐蔽形式从事有偿补课。按照方案规定,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记入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名师,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和待遇;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除按在职教师职务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给予调离岗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