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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照护新政策“写到家长心里去了”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新闻资讯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3-17
摘要:东方网-东方新闻-社会新闻-婴幼儿照护新政策“写到家长心里去了”-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网民普遍认为其直击当前婴幼儿照护的痛点和堵点,提出的许多重要举措振奋人心,成效值得期待。

    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蓝图已经绘就。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带娃现实困境:家长时间有限、托育服务供给不足

    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后,许多家庭选择养育两个孩子,家庭育儿负担较重,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也快速上升。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高职院校、高等学校共开设婴幼儿照护专业点1151个,招生人数为29.6万人,但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在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近80%的婴幼儿由祖辈参与看护和照料,全面两孩政策遭遇“没人带孩子”的现实困境。

    当前上班父母照护婴幼儿的时间普遍有限。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同时,各省份的生育奖励假从30天至3个月不等。现实中,很多职业女性会为了事业发展主动放弃部分产假,尽快回到职场打拼。而在大多数双职工家庭里,父亲照顾孩子的时间更少。父母时间的缺失,很多家庭不得不选择隔代养育。但即便老一辈付出了巨大代价,仍存在教育理念冲突、时间精力不足等问题。社会育儿服务成为很多家庭的一项基本需要。

    另一方面,目前,大多数幼儿园只接收3岁以上的幼儿入园国家层面对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的建设没有明确的标准规范,市场上的机构往往良莠不齐。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社会转型与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杨菊华认为,当前托育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是突出问题,即便有些早教机构能提供短时间的托育服务,但质量往往难以保障。

    婴幼儿照护新政策四大亮点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三方面任务举措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文件公布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家长强烈共鸣,其中很多具体措施更是被称赞“写到家长心里去了”。

    首先,家长照护婴幼儿时间有望更加充足。时间短缺是当前父母照护婴幼儿的最大短板之一。《指导意见》提出,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并且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尽管面临增加劳动力成本等挑战,但保障和增加父母照护婴幼儿的时间已是社会共识和政策要求,今后父母照护婴幼儿将会更有底气

    其次,“单位托管”模式将更加普及和完善。职场人每天往返于家庭和工作单位,“单位托管”模式因其便利性已在部分企业机构施行,成为其员工福利和竞争力的体现。《指导意见》此次明确将用人单位纳入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中来,并提出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这无疑将会进一步推动更多单位开展专业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广东省政协委员、广州航海学院航运经贸学院副院长葛春凤此前便表示,单位提供场所、专业企业介入管理的单位托幼机构能有效解决员工与幼儿的“远距离难题”,有利于增强员工的获得感。

    各方助力,用人单位的婴幼儿照护条件也将更加完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宋庆龄基金会等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以当前各级工会持续推进的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为例,截至2018年9月,全国建立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的基层企事业工会达28.6万个,涵盖单位58.7万家,覆盖女职工1857.1万人。

    再次,家门口的“社区托管”值得期待。《指导意见》提出,居住区要建设和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这些照护服务可以是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服务,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够得到方便可及、安全可靠、普惠公平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最后,《指导意见》不仅为照护婴幼儿提供了多个现实途径,而且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提升服务水平方面也做出了明确要求,为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了全方位、全流程的政策支持。《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制定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另一方面,鼓励地方政府梳理发展中的堵点难点,通过采取提供场地、财政补贴、税费优惠、减免租金、优先保障建设用地等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对服务人员紧缺、素质相对不高等问题,《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快培育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特别强调,要“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百姓有期待,政府有行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蓝图已经绘就,相信随着《指导意见》的落实,家长们的带娃难题也会逐步得到解决。(编辑:李林;来源:综合中国政府网、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之声、全国总工会等)

责任编辑:新闻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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