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对具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通过抗诉促进统一司法标准,推动解决同类问题;个案问题更多以检察建议促进纠正。提出民事抗诉4994件,同比下降2.1%,法院已审结案件改变率80.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900件,同比上升24.2%,法院采纳率68.7%。对民事审判中违法送达、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适用程序错误等提出检察建议3.3万件,同比上升84.4%。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7万件,同比上升59.7%。持续深化专项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0090件,对涉嫌犯罪的起诉1352人,同比分别上升27.9%和6.5%。检察机关发现一犯罪团伙虚构带牌车辆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再冒名被告应诉骗取车牌,制造虚假诉讼283件,涉案金额3700万元,追诉犯罪同时,向9家相关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就防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第五号检察建议。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82件,同比上升16.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8件,是2019年的2.4倍。对行政审判中违法送达、违反法定审理期限等提出检察建议6067件,是2019年的2.2倍。对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5万件,同比上升93.4%。针对一些行政诉讼程序空转,深化专项监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6304件,其中讼争10年以上的353件。一申请人因宅基地纠纷十余年未能解决,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10月二审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检察机关受理监督申请后审查认为裁判并无不当,但为化解多年讼争,检察官深入村组,查明纠纷根源,经双向释法说理,敦促给予申请人应有补偿,这起“老大难”行政争议终于划上句号。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令人瞩目。去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126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4万件,行政公益诉讼13.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倍和14.4%。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直接办理了一批跨区域和影响性案件。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建立磋商机制,拟提出检察建议的先促请行政机关主动履职。针对一些污染企业违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核实、督促整改,推动环保处罚信息共享,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8万件,同比上升14.1%;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9.4%,更多问题诉前即获解决。将提起诉讼做成生动法治课堂。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则提起诉讼,将案件办成法治样本,促进依法行政,警示、教育社会面。起诉8010件,同比上升67.6%;法院审结5976件,支持起诉意见5935件。拓展案件范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新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立案2.7万件,是2019年的3.4倍。发布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推动沿线环境安全治理。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检察机关开展长城保护专项监督,新疆检察机关开展文物古迹专项保护行动。上海、安徽检察机关推动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治理,维护城市公共安全。贵州检察机关针对网络餐饮平台强制“二选一”,督促主管部门治理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以民法典指引检察履职。召开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全员线上专题培训,全面清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确立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统一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把民法典作为“四大检察”的重要价值指引,刑事追诉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平等、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民事权利,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对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万件次。妥善处理刑事和民事法律关系交叉案件,对于民事欺诈、合同纠纷案件,准确判断主观故意,谨防违法追诉;对打着民事交易、经济纠纷幌子,实为侵财犯罪的“套路贷”等,严格依法追诉。
构建规范有序的检律关系。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就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机关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958件,同比上升30.5%。促进地方检察机关建立律师异地阅卷、远程会见等保障机制。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推动健全值班律师制度,做实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控辩协商。携手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同构积极、建设性检律关系。
四、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以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