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石英今天提出建议,征收遗产税以调节贫富差距。
石英代表认为,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征收遗产税的条件:截至2010年底,我国共有96万名千万富豪和6万名亿万富豪,分别比2009年增长9.7%和9.1%,其平均年龄分别为39岁和43岁。
石英表示,目前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征收遗产税就是努力从结果公平到起点公平,让社会财富分配更加均衡。开征遗产税还可以弥补个人所得税无法对存量财富进行调节的不足,对富人在一定时期内聚集的财富进行调节,达到实现收入再分配和结果公平的目的。
石英还建议,在税收模式选择上可以采取总遗产税制。所谓“总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总额综合进行征收。规定有起征点,一般采用累进税率,不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和继承的个人情况。这不同于“分遗产税”,“分遗产税”是对各个继承人分得的遗产分别进行征收。(记者张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