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将起征点从3500元调到5000元,迄今不到3年。近3年来,不断有人呼吁还应继续调高起征点。正在进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个税起征点再次成为代表热议的焦点。
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简报显示,各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时,有代表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也有代表提出,应针对东北、西北地区,采取个税优惠政策,比如按50%计征。
3月6日,河南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王馨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降低高收入群体征收额。同一天,四川团小组会议上,代表彭传新建议,动态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3月7日,广东团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代表张传卫建议,降低高层次创新人才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据央视报道,本次两会,代表董明珠带来的建议之一就是呼吁提高个税起征点,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一万元,减轻年轻人的个税负担,“现在‘80后’‘90后’群体压力特别大,很多人面临支付住房贷款、生养孩子的情况。虽然国家政策减免了一些税费,但有些家庭的经济负担还是很重。”
来自辽宁、陕西、青海等代表团的代表则提出,应给予东北、西部地区个税优惠政策。
据会议简报,3月5日,辽宁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代表、辽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提出三条建议,其中之一与个税有关,“在不改变个人所得税税制和税负前提下,给予东北地区按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计征的优惠政策”。
同一天,青海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张永利建议,对西部地区引入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各种工资收入、津补贴分别给予一定期限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月6日,陕西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审查纲要草案时,代表崔荣华说,对西北地区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紧缺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并返还个人所得税纳税额超过15%的部分;代表史贵禄也建议,国家财政出资2/3、地方政府出资1/3,建立西部创新型企业发展基金,减免这些企业研发人员个人所得税。
对于上述调整个税起征点的声音,也有代表持不同意见。代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提高起征点,对于低收入人群会有一些帮助。但此前起征点调到5000元以上,实际上纳税人的范围已经缩小了不少。我感觉这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只是吸引眼球的一种说法。当然,目前消费动力不足的情况和居民收入有一点关系。但刺激消费,我认为更重要的还不是收入,而是个人对未来收入的预期。如果预期未来收入能够不断上升,经济形势稳定,自然会消费,反过来大家就不敢消费。这才是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