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明确医疗卫生、人社等部门将应用健康医疗大数据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居民医疗负担控制、医保支付、药品耗材使用等进行实时监测,并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诚信档案。 《条例》明确,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信息系统,对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等应用进行集成,实现一卡通用、诊间结算。通过市级平台协同建立覆盖全人口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个人在线查询、下载、使用和授权医疗卫生机构调阅。规范医疗物联网、视联网、智能卡、健康医疗应用程序等的设置和管理,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候诊提醒、费用查询、物流查询、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应用。应用远程医疗网络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健康医疗咨询、网上处方点评和检验检查质量控制等服务。应用市级平台数据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展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调查与分析,实施精准健康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