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产孕妇跳楼身亡续:孕妇其母证实婆媳关系很好】8月的最后一个晚上,第一次生孩子的陕西绥德县女子马某,被临产痛苦折磨约10个小时后,从分娩中心的待产室走至备用手术室,从5楼跳下,结束了自己即将27周岁的生命。她一同带走的,还有腹中胎儿。
9月6日上午,对于医院的二次声明,家属接受采访时表示不认可,称监控画面中并未记录声音,“下跪”画面系因产妇疼痛难忍下蹲,并称产妇数次要求剖宫产,其丈夫都答应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医院的杨姓院长,询问坠亡产妇的主治医生能否公开发声,杨院长称涉事的两名医生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9月6日上午,记者致电榆林市卫计局,工作人员称,已有人员介入调查“产妇马某在医院坠亡”一事。
焦点01 马某母亲、姑姑证实婆媳关系和夫妻关系都很好
榆林一院两次说明均表示:主管医生多次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妇及家属均明确拒绝,坚决要求以催产素诱发宫缩经阴道分娩,并在《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顺产要求。
而马某姑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医院声明“基本都是假的”,根本就没说剖腹产让家长签字,一直都说是好着呢。
焦点02 马某姑姑:医院声明作假
记者:家属怎么看待医院的声明?
马某姑姑:都是假的么,根本就没说剖腹产请示谁,根本都是假的。根本就没说剖腹产让家长签字,一直都说是好着呢。
记者:跪在地上是因为疼痛,还是要求进行剖腹产?
马某姑姑:我过来一看,在地上跪着呢,疼的厉害了,一下跪下去了。
没说是跪下求剖腹产,疼了不想生了,就说想剖腹产呢。医生建议说顺着呢,不要剖腹产,剖腹产也是一个小时,你顺产一个小时也能产下来。
记者:产妇和婆家关系怎么样?
马某姑姑:两口子关系好着呢,都好着呢,跟家里面跟婆婆也好着呢,婆媳关系很好,女婿关系很好。
记者:马某从事什么工作?
马某姑姑:平常都是辅导娃娃,怀孕以后没有再做。
记者: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
马某姑姑:问婆婆,婆婆好像说是个男孩,头胎。
记者:当天的情况是什么?
马某母亲:签字都(同意顺产),家属也同意,医生也同意,产妇也同意,要求顺产。不同意剖腹产。我们问医生,医生说,已经宫口开了,意思是说快了,叫慢慢等着能顺产下来。第一次出来,我们又扶她,快回到产房里去。就问医生,产妇的情况怎么样,医生就说,她已经到了八宫口、十宫口,已经到了产的时间了。
第一次说是宫口开了,到了八指、十指,已经到了开的时间了,我们就继续在门口等着 。
晚上七点到八点左右,医生都下班了,我们问我们的产妇现在怎么样了,医生说产妇现在不知道哪里去了。产妇已经到了产的时间了,万一不行了,我家属要求叫产妇剖腹产。
医生说,现在来不及了,十指开了,到了产的时间了,他说不需要剖腹产了。
到了八点左右,医生叫我们到5楼上,产妇掉到1楼上了,一个大夫说,产妇准备跳窗口,他还拉了一把,没拉住,没拉住那你们就赶紧出来叫家属找人,你们就出来还和家属要人?
在医院于5日深夜通过官方微博发布的《关于8.31产妇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再次说明》中,院方称,马某与家属沟通被拒绝,期间两次“下跪”。
但当时在现场的马某生母郝女士向记者表示:
8月31日10时许,她到产房外等候
女儿第一次走出来,疼得站不定了;
第二次出来,说还疼痛。
她说,女儿是疼得准备蹲下但又蹲不下来,“不小心”就跪下了,“女儿最后一次从产房出来,我们还(跟医生)强调,万一不行了就剖腹产,但医生说,现在已经不需要剖腹产了,顺产也到时间了。”
过了一会儿,医生出来,说产妇不见了。
记者在院方提供的监控视频中看到,待产过程中,马某多次走出分娩中心,其中一次走出后两次发生瘫跪,其姿势从瘫软下蹲最终前倾变为跪坐姿势,还有几次瘫软因为丈夫抱牢所以未着地。由于监控视频没有声音,外界并不知道马某、家属及医护人员当时在说什么。
榆林市第一医院提供的患者的知情同意书签署于8月30日,文件中的手写文字显示,“要求经阴道分娩,谅解意外”。
专注于医疗领域的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某向记者表示,如果要作出准确的判断,还需看产妇马某的病历,签署上述文件很可能只是医院妇产科入院时的常规动作之一。“关键是,当时,医院是否有给产妇及家属剖腹产的选项。”
焦点03 产妇丈夫受访:从未拒绝剖腹产
焦点04 丈夫与妻子聊天记录
延壮壮告诉记者,在产妇进产房到下午6点之前,他曾与产妇有过几次电话联系和发短信,当时并没有感觉到孕妇情绪和身体状态有异常。“第一次大概是上午11点,在电话里她跟我说要吃水果,我就给她买了水果;第二次大概是下四点,她说要吃巧克力和红牛,我又去给她买了。”但是,两次给产妇马某送吃的,他都无法进入产房,只能委托医护人员送进去。
产妇丈夫出示的他与妻子的聊天记录
焦点05 “授权”之问
该事件中,医院和家属双方都认同,产妇马某曾多次要求进行剖腹产。但事实是,产妇马某自己的这一决定,始终未被认可。
9月5日,榆林第一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家属不同意产妇剖宫产(也叫剖腹产),而延先生是产妇的丈夫,也是她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该负责人表示,顺产,医院收费一两千元,医疗保险几乎可以全部报销;剖腹产,医院收费七八千元,医疗保险只报销一半多。如果家属要求剖腹产,于公于私,医院都不太会拒绝。
榆林市第一医院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显示,委托人(即产妇马某)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决定在榆林一院住院期间授权延壮壮(马某丈夫)为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包括:选择和决定前述有关医疗活动的同意书。
在8月30日签署的该文件上,马某、延先生和主治医师李瑞琴都签了名。
该负责人提供的文字材料称,产妇入院时签署了该《授权委托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时,未征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律师刘晔表示,委托代理人要根据委托人的意愿来行动。如果委托代理人违背委托人的意愿,该授权委托书应当视为自动失效;当两人出现矛盾时,以委托人的意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