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委在市政协第四届二会议上提出的第5号提案《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产业高地》收悉,该提案由市经信委主办,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合办、市环保局会办。现综合各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大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发展建设力度,园区经济真正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主引擎。目前全市已形成12个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发展格局,其中国家级开发区1个——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开发区4个——青田经济开发区、景宁经济开发区、龙泉经济开发区、缙云经济开发区;省级工业园区5个——遂昌工业园区、松阳工业园区、庆元工业园区、云和工业园区、丽水工业园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个——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民族工业园1个——丽景民族工业园。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面积298平方公里,已累计开发74平方公里,累计入园企业3300多家,其中规上企业783家,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数的91.9%,实现规上工业产值约1000亿元,占全市规上工业产值的三分之二以上。
目前,全市上下正在以“园区外基本无工业、园区内基本无非生态工业”的目标,努力推进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提案中提出的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的产业高地6点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与当前市委、市政府主推的产业园发展思路不谋而合,针对6条建议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落实措施:
一、关于坚持生态工业发展定力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工业发展,市第四次党代会报告首次提出了“把生态工业作为第一经济来培育”,去年以来又先后提出了“全力壮大生态工业第一经济”;“坚持生态工业是第一经济的定位不动摇,坚定抓生态工业的信心不动摇”的发展理念,全市上下积极响应市委号召相继开展项目集中开工、召开生态工业发展大会、出台新一轮扶工政策等等,积极传递党委、政府扶持、服务实体经济的信心和决心,实现了工作重心回归、企业信心回升、发展氛围回暖的良好态势。
当前,我们正按照市政府提出的《丽水市生态工业发展“31576”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狠抓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及生物医药三大千亿级产业和12个具有县域特色的百亿产业集群,编制《浙江(丽水)生态工业试点市实施方案》,精心开展“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推进选商引资等等,生态工业发展实现了氛围进一步浓厚、思路进一步清晰、试点进一步深化、举措进一步扎实的良好局面。
二、关于推进园区整合提升的建议
按照国家促进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要求以及省、市对工业园区整合优化提升的意见,2015年,由市发改委牵头,按照深化改革创新,整合工业园区空间布局,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优化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加快构筑功能定位清晰、优势互补、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工业园区发展新格局的要求,推进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整合工作。相继编制完成《丽水工业园区整合优化提升意见》、《浙江云和工业园区整合优化提升工作方案》、《浙江遂昌工业园区整合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庆元县工业园区整合提升相关材料》、《关于丽景园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的意见》等园区提升工作方案,方案主要从园区现状、存在问题,整合后空间布局、产业布局、体制机制、开发时序、实施保障等各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划,通过整合优化提升,全面提高工业园区产出水平与自主创新能力。
根据各地园区整合意见,主要围绕加快工业园区生活、生产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建立高效、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统一权威的决策机制、灵活便捷的运行机制和高效务实的服务机制的思路,推进工业园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如云和拟形成以城东金属区块、杨柳河区块、城西木制玩具区块和沙溪区块的“一园四区”产业发展格局,着力构筑“3(木制玩具制造、现代装备制造、金属加工)+3(电子元器件、农副产品、医药制造)+X(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现代商贸服务、现代物流等)”产业发展体系。目前,各县(市、区)开发区及丽景园整合优化提升方案已提交市政府审定。
三、关于抓紧理顺丽景园的体制机制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丽景民族工业园的体制机制问题。2016 年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优化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和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市编办草拟,市委办、市府办发布《关于完善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意见》(丽委办发〔2016〕74 号),进一步明晰了开发区行政审批和经济管理职能,实行开发区经济管理权限分类授权、清单式管理。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依法依规、能放则放”的原则,组织开展了《授予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的梳理对接审核工作,拟在厘清开发区管委会与市直部门、莲都区政府权责边界的基础上,进一步授予开发区管委会相关的行政审批、经济管理、社会事务治理等权限,并于近期印发。
关于丽景园的体制机制问题,2015 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丽人大常〔2015〕34 号),提出完善丽景园管理体制的建议,即加强丽景园与市开发区的融合,把丽景园建设管理事项作为市开发区的一部分,尽快建立代管事项的财政补偿机制,加快市直部门授权,将社会事务管理职责交开发区(或街道)承担。2015年 11 月,《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丽人大常〔2015〕34 号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丽政发〔2015〕75 号),丽景园新一轮体制机制调整以“管理整合、机制搞活、发展提效”为原则,将丽景民族工业园区委托给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管理,丽景园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相融合;民族政策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相叠加;要素供给与错位发展相应称。丽景园整合优化提升方案已报市政府研究。
四、关于加快推进“两无”战略布局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