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消息,4月15日,中国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书。
据新华社报道,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完成RCEP核准程序,成为非东盟国家中第一个正式完成核准程序的成员国。
中国驻东盟使团表示,中国正在大力推进RCEP实施相关技术准备工作,以确保在协定生效时能够全面履行协定义务。中国商务部已举办两次全国范围的RCEP线上培训班,协助地方、行业中介组织、企业全面熟悉规则,努力在市场竞争中拓展合作发展空间。
海关总署13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对其余14个RCEP成员国合计进出口2.67万亿元,同比增长22.9%,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31.5%。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刘向东告诉第一财经记者:“RCEP从去年11月正式签署,到现在仅过去几个月,有中国、泰国和新加坡三个国家完成核准程序,这距离到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又进了一步。中国作为RCEP中经济体量最大的国家,率先推进完成RCEP核准程序,可以说是起了个好头。”
中泰新三国已经批准RCEP
RCEP谈判于2012年由东盟10国发起,邀请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韩国、新西兰6个对话伙伴国参加,历经8年、31轮正式谈判,于2019年11月整体结束谈判。
2020年11月15日,在中国和东盟10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领导人共同见证下,正式签署RCEP。
目前,各方都在抓紧推进协定的核准生效工作。
3月2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RCEP成员决定每两个月左右就召开一次RCEP临时联合委员会会议,相互通报各成员在RCEP协定核准工作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现在大家都明确表示,要努力争取在今年之内完成对RCEP协定的核准工作,目标是2022年1月1日RCEP能够正式生效实施。”他说。
根据规定,RCEP协定应当在至少六个东盟成员国签署方和三个非东盟成员国签署方向保管方交存核准书、接受书或批准书之日起60天后生效。
目前,中国、泰国、新加坡三国已批准RCEP协定。
刘向东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中国起了个好头,RCEP中剩下的非东盟成员方还包括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其他国家应该也会紧接着跟上。在推进核准程序上,这些国家更有经验,此前这些国家批准过标准更高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所以说对这些国家来说,完成核准程序难度不会太大。”刘向东分析称,“东盟国家中的情况也类似,其中也有一些CPTPP成员方。此外,东盟经济一体化程度很高,东盟秘书处的协调能力非常强,这一机构在这方面会扮演很重要的角色。现在已经有2个东盟成员国完成核准了,达到6个国家的指标不会有太大问题。”
在中国国内方面,如前所述,中方一直在为迎接RCEP做出积极准备。譬如,在今年三月中旬,商务部举行了RCEP第二次线上专题培训,聚焦RCEP对产业的影响,注重如何利用协定的实际操作,帮助地方和企业更好地熟悉协定内容和规则,提升管理水平和利用协定的能力,增强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本领。
据悉,该培训重点面向企业开展,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所有地级市、自贸试验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设置2100个分会场,参训人数超过6万人,其中70%是企业代表。
刘向东解释称,RCEP消除了关税及非关税的壁垒,有助于形成一个区域性的大市场。但许多在该区域从事贸易投资的企业都没有看过RCEP的文本,因此可能也不清楚协议带来的机遇。“要获得市场机遇,必须先了解规则。比如,RCEP文本中的原产地规则、竞争政策的规则和投资领域的规则,都需要企业相关部门掌握。”他称,“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企业的参与。部委给企业提供了RCEP这样的平台,但在平台上如何把这些规则运用好、掌握好,就需要市场主体去领会和利用,看看哪些规则可以用来发展自身业务、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功能。”
在RCEP实施相关技术准备工作方面,王受文透露,中方正在积极推进。“可以说,我们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在协定生效时,我们能够全面履行RCEP协定所规定的义务。”他解释道,现在商务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梳理了RCEP协定中涉及的701条约束性义务,包括关税减让、海关程序简化、原产地规则技术准备、产品标准、服务贸易开放措施、投资负面清单承诺、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承诺以及行政措施和程序合规等一系列领域的义务。
“目前,对这701条义务中的613条已经准备好,现在就可以实施了,占到全部需要履行的约束性义务的87%。还有13%的义务,我们在RCEP生效时就能够实施。”他称,3月10日,RCEP成员国召开了临时联合委员会会议,会议就推动关税承诺表转换、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转版以及原产地规则实施指引问题进行了磋商,并且明确了时间表,在今年年内完成对上述实施问题的磋商。
王受文并表示,中方对生效实施内部的准备工作也高度重视,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完成了中方内部关税承诺表转换工作,海关总署也已经开始起草RCEP原产地实施管理办法,而且海关总署也按照6个月的要求,完成国内实施各项技术准备,配合对外磋商工作同步开展,以确保协定生效时能够实施。
一季度对RCEP贸易伙伴进出口增长22.9%
联合国贸发会议对RCEP的效果曾做研究,其研究结果表明,到2025年,RCEP将会给15个成员国带来10%以上的出口增长。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对其余14个RCEP成员国出口1.25万亿元,增长27.5%;进口1.42万亿元,增长19%。
在主要成员中,对东盟、日本、韩国进出口分别增长了26.1%、20.8%和19.5%。从出口商品看,出口机电产品6598.5亿元,增长了28.7%,占对RCEP成员国出口总值的53%。
其中,集成电路726.8亿元,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650.9亿元,分别增长2.4%和25%。出口纺织服装增长27.9%。
从进口商品看,进口集成电路2624.7亿元,增长11.2%;铁矿砂1647.9亿元,增长62.8%;消费品1212亿元,增长10.1%;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429.5亿元,增长20.2%;初级形状的塑料417.1亿元,增长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