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海迪士尼乐园官方宣布,即日起,调整《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规定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和酒精饮料入园,连此前允许的未开封的食品也都不再允许带入乐园。
一石掀起千层浪,不少网友在吐槽迪士尼乐园内食物又贵又难吃的同时,也有网友认为这些规定中存在强制消费等的霸王条款嫌疑。但行业专家指出,由于上海迪士尼本身的营业的特殊性,使得此次的调整的规定内容是否涉及霸王条款嫌疑,存在两说的可能性。
开园一年半后, 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
图 / 网络
11月15日,在评估乐园的各项标准,以满足运营需求的基础上,上海迪士尼乐园官方对游客须知做了调整。
据了解,《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进行了如下调整▼
不得携带以下物品入园:食品,酒精饮料;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
在园内,不得从事销售、交换物品或服务,或出于销售或交换目的展示任何物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导览服务。
其中,不得携带入园的物品方面,也有着非常详细的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武器、仿真武器及玩具枪(包括玩具爆破器、水枪等);
食品,酒精饮料;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建议游客在入园前享用完携带的上述食品及非酒精饮料;
罐装或玻璃容器(小型婴儿罐装食品除外);
尺寸超过56厘米X36厘米X23厘米的箱包,在高峰期等必要情况下,其他有轮行李也可能无法入园;
手推车及带轮子的运送工具 - 手推轮椅、不少于三个车轮且时速不超过16公里的残疾人电动辅助行动设备、尺寸不超过 92厘米 X 132厘米的童车除外;
带滑轮的玩乐装备, 如旱冰鞋及带滑轮的鞋子、滑板、踏板车;
大型专业摄影、摄像器材和工具;大型三脚架、折叠椅及凳子;
动物(导盲犬除外),导盲犬须时刻栓有系绳并在主人的看管下,部分游乐项目也可能不允许导盲犬进入;
相关法律禁止的物品及其他具有危险性或破坏性的物品。
而在此之前,上海迪士尼对于有原始包装、密封的和未开封的食品是可以允许入园的。
网友反应两极化
对于上海迪士尼从一开始的允许携带未开封食品到如今的严格禁止,网友反应具有鲜明的两极化。
一部分网友表示,迪士尼在全球其他的乐园也都有此规定,如在亚洲的香港与东京迪士尼乐园都有”禁止携带食品入园,且进行开包检查“的规定,因此随着上海迪士尼乐园运营的深化,与其他全球迪士尼乐园接轨,保持一致的规定,合乎情理。
而另一部分网友表示,迪士尼本身的门票价格就已经偏贵,而其园区内的食物更是又贵又难吃,而在此情形下,不准游客携带食物入园就是一种强制的消费,让人无法接受。
禁止携带食物入园的规定目的何在?
迪士尼的禁止携带食物入园的规定,早在去年5月份试运营的时候就被消费者吐槽过,当时也有不少消费者表示,这是游乐园变相强制游客在园内购买高价食物的“霸王条款”。
当时,上海迪士尼官方解释称:“乐园对于有原始包装、密封的和未开封的食品是可以允许入园的,不被允许带进园区的系家庭自制或已拆封食品,这是为了避免以上食物由于天气等原因变质影响消费者安全与健康。”
虽然当时的这一解释存在的一定的合理性,也有其特殊的时间因素。基于当时的外部环境,对于禁止携带食物入园的规定,官方给予了一定的妥协。
但是时隔一年半之后,再次将此规定提上日程进行实施,除了保证入园游客的安全以外,在旅游行业专家刘思敏看来,其还有两个目的,其一是为了维护园区的秩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游客在园区内吃了自己携带的食品又吃了乐园售卖的食品后发生了一些诸如食物中毒的实践话,是很难解释清楚的;再如对一些销售、交易活动与服务的限制也是这方面的考虑。
其二不外乎就是冲着园区内的二次消费收入。刘思敏认为主题乐园是一个生态系统、一个产业链,游客进入有各种需求,满足这种需求就能产生价值、效益,迪士尼自然不愿意放弃这部分的利益,特别是餐饮这块的利益非常的大。
确实,餐饮这块的收益对于乐园而言是极其客观的。以东京迪士尼的2015财年度为例子,总收入4662.9亿日元的收入里,主题公园就占了3876.2亿。其中乘坐系项目与表演的部分占比最大,为1695.9亿。商品贩卖为1423.6亿。饮食销售额为707.9亿。其它为48.83亿。另一方面,极其被看好的官方酒店收入,也只有610.7亿日元,尚不及主题园区内的饮食销售额。
此外,禁止携带食物入园除了能获得园内餐饮收入的提高之后,还能增加另外一部分收入,就是储存收入。这是因为如果游客随身携带了不允许入园的食物等、又舍得丢弃等处理的话,就需要支付一部分的费用租赁储物柜以便存储。
迪士尼新规定是否涉及“霸王条款”?
虽然迪士尼官方多次表示,此次关于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与中国大陆的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而国内的长隆、海洋公园、欢乐谷等主题乐园也都有类似相关规定,但是对于是否涉及“霸王条款”的判定却都各有不同。
如早在2006年,桂林一家主题公园因规定入园时被禁止自带食品入内被投诉,当地消协认为此做法与《消法》的规定相悖,判定其为一种“霸王条款”。此外,2014年,珠海横琴新区消费者协会接到的服务类投诉达到70件,其中主要是针对区内某大型游乐场“禁带食物”条款的投诉。对此,横琴新区消费者协会联合该区工商局多次对园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该游乐场就“禁带食物”进行限期改正。
基于此,针对上海迪士尼的此次规定,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张起淮表示,其也存在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嫌疑。
他指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有权获得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迪士尼园内的游园娱乐项目较多,游客在园中娱乐游玩时间长,经常会因为在入园购票排队、入园后参加游乐活动而赶上饭点,或者需要饮料、食品充饥。但游乐场内布设的购物点仍是会给游客的游玩、购物、消费带来不便。游客随身携带食品和饮料,能够节省游园的时间,更多地参与游乐活动。至于游客自带食品是否影响园内的卫生和安全,因为完全不能确定自带食品饮料和园内购买有何区分,只能让人们感觉到这种规定会侵犯游客的权益,强买强卖。甚至,园内的各种食品饮料高于园外的市场价格。
因此,张起淮认为自带食品和园内购买均应由游客自定,而不应以保护环境卫生、保持园内游园秩序和保证游客游园安全为借口,隐藏着强买强卖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