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彰义 通讯员李溯宁 郑峰)昨天,记者从金华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首批9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被列入“违法失信清单”,目前已进入公示阶段。
据了解,金华市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违法失信清单”自2月20日实施以来,截至4月5日,在金华市境内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运输3次及以上的货运车辆新增9辆。
超限超载违法运输,毁坏公路、压塌桥梁,制造扬尘、污染环境,危害十分严重。为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根据《金华市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违法失信清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市治超办”将号牌为浙G62723、浙G69608等9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22日,并责成这些车辆在规定时间前往金华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接受处理。
此前的2月20日,我市正式实施高速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失信清单”管理工作。自2月20日之后行驶在金华境内高速公路及地方道路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累计达到3次及以上未处理的货运车辆,纳入违法失信清单。对纳入清单的车辆,市治超办向社会进行公示,并由相关部门进行重点打击,在驶入金华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时不抬杆放行。同时,列入重点打击的还有暴力抗法、恶意冲卡、非法使用超限通行证、遮挡、伪造车牌或非法改装车辆等六项严重违法行为但未处理的货运车辆,都将纳入违法失信清单,被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在消除违法行为后连续1个月没有出现相关违法行为的,驾驶员才可以向市治超办提出申请移出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