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张季敏 范芮菱 记者 任鸿)张某某驾驶小汽车,载着儿子和婆婆在路上行驶,却因行车不谨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婆婆当场身亡。近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8年5月底,张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出行,后排搭载其婆婆罗某某和儿子郭某某。在行驶至成都一路段时,因张某某粗心大意,未认真观察路面情况,车辆右侧前轮胎与地面一刚性物体发生撞击,导致右侧前轮胎胎体破裂,车辆与道路右侧行道树发生碰撞。该撞击使罗某某重度颅脑损伤,当场死亡。案发后,张某某在路人报警后留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事后获得了家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