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小王的指导律师、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袁丽指出,“出园就餐”同样有损消费者的权利。由于乐园面积很大,游玩项目较多。等到就餐时间,游客距离入口处已经十分遥远,此时游客若想外出就餐,必须原路返回至入口区域,用餐结束重新排队进入迪士尼乐园。
她认为,这是变相迫使消费者在游玩时间与出园就餐之间作出选择:消费者若不愿浪费游玩时间,就只能选择园内价格高昂的食物;若消费者选择出园就餐,就会严重浪费游玩时间。
此外,迪士尼方面还辩称,消费者可能会携带气味特殊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入园,并且随意丢弃垃圾。因此,不允许携带食品条款,是“基于维护园内公共卫生安全而必须订立的条款”。
袁丽认为,携带食物本身不会当然导致公共卫生安全问题,被告不能因为潜在的卫生安全问题而限制消费者权利。同时,“禁带食物”不能避免所有潜在的卫生安全问题,因为迪士尼园内同样存在气味奇特的食物,游客也可能丢弃园内食品垃圾。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将持续跟踪报道这一案件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