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题乐园游最火爆的暑假,受到很多家长儿童欢迎的上海迪士尼却因为今年三月份一起禁止游客自带食物的官司上了一次微博热搜榜,引发了大量的关注。
今年年初的时候,上海某政法大学的一名学生王某在携带食物进入上海迪士尼时,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要求她吃完或者寄存食物才能入园。不过园方工作人员推荐的寄存柜一天的寄存费用为80元,远远超过她携带的食物的价值。迫于无奈,王某当场吃掉了一些食物,剩余的部分选择了送人或丢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王某认为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自带饮食”的规定不合法,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经投诉无效后,便一纸诉状将上海迪士尼告上了法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这已不是上海迪士尼第一次因为禁止自带食物被告上法庭。2018年,苏州的一名律师也曾提起过诉讼,不过法院未受理,理由是“企业有自主经营权和管理权,被起诉人的经营方式已形成商业模式和国际惯例,并且也得到中国官方的认可,起诉人将’开包检查’和被告知’不得携带食品入园’的行为认定为侵权行为是对民事诉讼法的曲解。”
对于这起诉讼,王某的诉讼请求主要集中在两点:一、确认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的格式条款无效;二、请求上海迪士尼乐园赔偿原告损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乐园外购买却因被告不合理规则而被迫丢弃的食品费用,共计 46.3 元。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之中,并未判决,王某依旧在等待着判决结果。
8月9号,因为上海迪士尼暂停开放却未提及退票事宜,导致该诉讼不断发酵,越来越多的声音认为上海迪士尼的管理方式过于简单粗暴。
昨天,上海迪士尼对禁止携带食物一事做出了回应:“关于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与中国的大部分主题乐园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如果游客自己携带食品或饮料,可以在乐园外的休息区享用。”
根据调查,迪士尼在全球一共有六座迪士尼乐园,其中三处位于美国和法国,三处位于中国和日本。美国和法国的三处迪士尼乐园并没有禁止游客携带食物入园的规定,只有中国和日本的迪士尼乐园存在相关规定。不过入园时的开包检查是通用规定。
参考东京迪士尼乐园,其官方网站也标明禁止携带“酒精饮料、罐装或玻璃容器、自带食物”,不过瓶装饮料并没有相关限制。因此,在日本的一些本地论坛上,也有不少游客询问“东京迪士尼能携带的食物有哪些”、“东京迪士尼为何禁止携带食物”。对于这一问题,当时东京迪士尼的运营负责人回应称:游客在乐园内吃便当“会破坏梦之国度的形象(夢の国のイメージが壊れる)”,而且当游客出现身体不适时容易产生纠纷。上海迪士尼禁止自带食物恐怕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2016年上海迪士尼刚开园的时候,对自带食物的管理并不算严格,只禁止自带“已开封、无包装饮食”。从2017年11月15日起,上海迪士尼修改了游客入园须知。根据其官方页面的介绍,禁止自带的有:食品;酒精饮料;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换句话说,游客可以携带瓶装水入园。
实际上,禁止自带饮食已经成为行业的潜规则,国内较为热门的主题公园都有类似的规定。其园内饮食销售的收入已经成为整体收入的重要部分,毛利率甚至超过了平均水平一半以上。开放自带食物,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园方的经济利益。因此就算败坏一些路人缘它们也要坚持禁止自带饮食。
你觉得园方的规定是否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在遇到这类问题的时候又是怎么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