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升级外国留学生的认证条件。将现有“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现有“最近4年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的年限提高,延长取得外籍的时间和在国外的生活时间。严格根据上述新规对申请者外国护照证明、国籍证明、中国国籍注销证明、出入境签章时间进行审核及核算,可增加个人陈述、审查者对话交流、证明人制度等方式进行辅助审查认证。
第二,改进外国留学生招生培养机制。反思高等教育国际化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关系,转变留学生教育思路,降低对高校留学生数量指标的要求,确保高校的国际生招生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高校承担对申请者严格审核的责任,对出现违规情况,教育主管部门应细化问责追究的处理办法。
第三,确立外国留学生学业水平基准。落实来华留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培养质量、汉语水平和趋同化管理的要求,是真正治理国际高考移民问题的路径。借鉴美国(SAT、GRE、GMAT等)、日本(EJU)等国的考试体系和标准,完成我国留学生学业考试的体系设计、操作模式选择、考试标准及内容界定。进入“双一流”建设序列的高校,必须制定高于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和留学生学业考试的录取标准。教育部应每年发布资助外国留学生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各地方各高校奖学金的监督评价报告,确保享受奖学金的外国生源与中国籍学生具备同等学业能力水平。
在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了高等教育的发展目标是提升竞争力,指出要开创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那么,单纯延长年限就与开放高等教育资源的趋势不符,况且中国学生移民后,想回国读中国高校也是其权利,不应一概否定。
但毋庸置疑,教育部早已表示,要求高校对留学生实行趋同化管理,全面提升国际生的招生标准以保障生源;完善培养质量和考试考核标,一视同仁,对所有学生都实行严格的培养管理,达不到培养要求的就退学淘汰;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严格申请资格、强化身份审核,将目标从重视留学生招生数量转向重视留学生教育质量。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对优秀国际生的吸引力、提高对“国际高考移民”的约束力、更有效地促进教育公平。
至于有些人会问,那不符合条件的孩子怎么办?第一,报名参加国内高考;第二,申请国外大学。总的来说,新规的目的是严堵一条缝隙,并不是不给你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