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红指出,今后个人纳税意识将进一步增强,在代扣代缴模式下,一些纳税人并不关心其实际负担了多少税款,仅关注税后收入金额。新个税法实施,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改为按年来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缴改为了预扣预缴。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也就是说,从2020年的3月份开始,有部分纳税人需要开始履行汇算清缴的义务了。
“新税制的实施需要建立与综合所得税制相适应的自然人纳税申报制度,这是全新的挑战。综合所得税制需要有纳税人统一的纳税识别号,还需要改按月、按次申报纳税为逐笔预扣、按年汇总申报,确定全年应税所得。由此可见,准确核实所得、确认各专项扣除需要的资料,要求建立便捷完善的自然人纳税申报制度。”刘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