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可谓位高权重,且还兼任着副市长,权力更大,更有甚者还兼任着常委或政法委书记、副书记,使其公安局长的身份更不受制约,绝对的权力必然腐败,这是一个古今中外被无数次历史证实的铁律,现在又在重庆多个副省级的公安局长身上上演。
执法犯法,执法腐败,是何等的讽刺,公安局长理当是正义的化身,当你们浑身充满铜臭的时候,你们何止是自身的耻辱,更是公安系统的败类,影响整个公安系统的形象。
其实从制度上来看,公安局长何必兼任副市长(副省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或许说明公安工作的重要,也是对公安工作的重视,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是不是其他工作就不重要?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中国依法治国的路还很长,换言之,只要依法治国,不管在哪一个岗位上,都依法办事,干部不高配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