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13人、受伤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22.2%,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18.1%,受伤人数增加3人。
一、各行业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5起、死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其中:
煤矿行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
化工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4人。
工矿商贸其它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二)道路运输:发生事故2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
二、各旗区事故情况
东胜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为工矿商贸事故。
达拉特旗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为工矿商贸和道路运输事故。
乌审旗发生事故1起、死亡4人,为道路运输事故。
鄂托克旗发生事故1起、死亡4人,为工矿商贸事故。
准格尔旗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为工矿商贸事故。
三、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全市发生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同比较大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8人。
四、简要分析
(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上升。受疫情稳定后集中开复工影响,我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上升。
(二)全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增加。今年以来,较大事故比去年同期明显增加,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开展巡查、考核、督查、执法,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认真做好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形势,加强事故调度,合理工作摆布,针对第三、四季度的气候特点和安全生产特点,加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加强应急准备和应急值守工作。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
全国6月份安全生产较大及以上事故警示
6月2日海南海口一大厦爆炸1死10伤。
6月2日宁夏一水泥厂发生喷料事故致4人死伤。
6月5日四川仪陇小区发生燃气爆炸致3死2伤。
6月10日陕西一煤矿发生事故7人失联。
6月13日浙江一印染企业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致4死5伤。
6月13日浙江温岭一槽罐车爆炸致20人死亡。
6月17日湖南双峰县一小区临街门面突发火灾7人死亡。
6月18日广西防城港一自建房发生火灾6人死亡。
6月19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发生车祸致7死1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