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2020年已经过半,下半年即将开启,你准备好了吗?
7月起,将有一大批全国性、地方性新规开始实施,事关口罩、车子和票子等,快一起来看看吧↓
全国性新规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7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该法实现了不同公职人员处分标准的统一,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新出台的政务处分法明确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不同处分。对情节轻微的可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再严重的依次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乃至开除等处理种类。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提至10万元
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公告明确,海南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从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不限次数。
《公告》明确,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手机和酒类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资料图,图文无关(来源:摄图网)
首个关于直播带货的规范正式施行
6月24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这是国内出台的第一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专门规范。《规范》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对于商家,《规范》明确规定,主播向商家、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等提供的营销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对于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规范》规定,社交平台类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规范内部交易秩序,禁止主播诱导用户绕过合法交易程序在社交群组进行线下交易。
口罩新标准正式实施
2019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呼吸防护标准GB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自2020年7月1日实施。
新标准中,过滤元件级别根据对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水平分为KN100、KN95和KN90,对于0.075微米以上的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分别达到99.97%、95%和90%,防护等级与过滤效率越高的防尘口罩安全性越高。
全国铁路实施三季度列车运行图
7月1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开始实施三季度列车运行图,多条新线开通运营,路网结构进一步完善。包括:合杭高铁合肥至湖州段开通、南通至上海铁路开通、喀左至赤峰高铁开通、安顺至六盘水高铁开通、格库铁路青海段开通等。
同时,在实施三季度新图基础上,7月1日至8月31日,铁路部门将开启为期62天的暑期运输,根据客流变化,实施“一日一图”,更好地满足暑期学生流、探亲流、旅游流等出行需求,预备每日增开直通临时旅客列车48列、图定旅客列车延长运行区段3列。
资料图,图文无关(来源:摄图网)
国六排放标准正式落地
2020年5月14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四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公告指出,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买新车可选装原厂ETC
2020年2月11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调整《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的通知,其中一项提到:自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产品准入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供用户自主选装。
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施行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其中,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药品生产企业应实施药品追溯制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按照规定赋予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追溯标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药品追溯,及时准确记录、保存药品追溯数据,并向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提供追溯信息。
资料图,图文无关(来源:摄图网)
生猪收购贩运须实名登记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强化生猪收购贩运管理的通知》指出,各地要完善产地检疫信息管理,自7月1日起,指导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牧运通”登记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单位地址或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实行全国统一编码。
森林分类经营管理
新修订的《森林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森林法》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商品林则由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以此来保护好各类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
地方性政策
多地开始实施《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随着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多地出台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新规,其中大部分将在7月1日起实施。
如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客都应该佩戴头盔,未经登记的电动两轮车禁止上路,拼装、改装或加装电动车的行为会被处以罚款。
此外,浙江省、陕西省、江西省、湖北孝感、湖北黄冈、湖南郴州等地同样将在7月1日起实施此类规定,虽细则有所不同,但大都强调佩戴头盔、挂牌上路、治理违法改装等内容。
多地限制甚至禁止国三柴油货车通行
浙江东阳:7月1日起,国三货车全部禁行;
广东东莞:7月1日起,全市限行国三柴油车;
广东佛山:实施国三车限制通行,违者罚款2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