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黄丹 通讯员 杨铭)《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9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已满100天,12月9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公布了全市最新的垃圾分类“成绩单”。据了解,全市垃圾分类实现“三增一减”:从8月底至目前,废旧家具、废弃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量由2060吨/日增至2760吨/日,升幅34%;废弃电池、灯管等有害垃圾的回收量由420公斤/日增至790公斤/日,升幅88%;厨余垃圾回收量由2530吨/日增至5640吨/日,升幅123%;其他垃圾处理量由19334吨/日减至15858吨/日,降幅18%。
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形成
据介绍,目前,全市3823个小区和1716个城中村实现了分类覆盖,共配置1074台分类收运车辆。建成各类分类处理设施共118处。新增厨余垃圾处理点10处,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提升了约500吨/日。目前全市有4座大型餐厨垃圾处理厂、55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2892吨/日,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形成。此外,分流分类实效也大幅提升,据统计,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回收量为8398吨/日,回收利用率达到40.5%,提前超额完成2020年度工作目标。
“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得益于4个方面。”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主任廖齐梅介绍,在宣传教育方面,全市建成17个科普教育场馆,招募380余名志愿讲师,已开展上千场垃圾分类大讲堂、微课堂等活动,让垃圾分类知识深入人心;在机制方面,垃圾分类落实辖区责任,形成了市、区、街道、社区4级垃圾分类组织管理架构;在硬件设施方面,全市住宅区(含城中村)按照“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全市住宅区共设置22252个分类投放点,20459名督导员在投放点现场开展定时定点督导,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此外,还通过“执法+激励”奖惩并举的措施,为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持续推动分类宣传教育
目前,垃圾分类各项工作都在稳步推进,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与困难,据了解,目前我市大部分住宅区居民已养成分类习惯,但普遍存在城中村居民的参与率低于物业小区居民的情况;垃圾桶点管理有待提升,如存在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置不合理、投放不方便、桶点管理不到位、收运不及时、脏乱差等情况;收运处理能力存在不足,厨余垃圾末端处理能力有待提升,电器电子废弃物和家用化学品收运体系有待完善。
面对这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表示,如今,全市上下关注垃圾分类、参与垃圾分类的现象已蔚然成风,形成良好的势头。目前,深圳在推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方面已经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接下来还会持续推动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传播文明理念,推动垃圾分类奖惩机制结合,让垃圾分类知识深入人心。
据悉,今年《条例》实施后,全市城管执法部门集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9月1日至12月7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69993人次,检查投放点位、收运车辆、处理企业92645个,立案3918宗,拟罚款总额1230850元,已执行到位821650元,形成了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