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8时30至9时20分到高丽营卫生院带孩子打针。9时30分在村口买煎饼,后回到高丽营住所处。10时30分将爱人和孩子送到西辛南区。18时至21时30分步行到某烤鸭店(顺义店)聚餐,随后返回西辛南区住处,未外出。
12月24日,上午在西辛南区住处,未外出。16时40分至17时30分到华联超市购物,随后驾车回西辛南区住所。20时回高丽营住处,未外出。
12月25日,9时在高丽营村口买煎饼。9时10分回西辛南区住所处,随后未出门。12时到天竺埃安4S店订车。13时30分接到居家隔离的通知,14时40分回家。
12月26日西辛南区住所处居家隔离,无外出。
12月27日5时,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由120专车转运至送到临空假日酒店进行隔离。17时,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其咽拭子并检测。
确诊病例7(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某男,40岁,现住顺义区南法信镇东海洪村,网约车平台司机。因曾搭载确诊病例某男,12月25日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同日进行核酸检测,12月26日顺义区疾控中心反馈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12月28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主要行程轨迹已在前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