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逃避检查,车厢侧面还装了个门进行伪装。我们交警看不到里面的东西。”湖南省高速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在现场表示,运输疑似易燃品的车是肇事车辆,经过非法改装后上路行驶,追尾大客车后,易燃品全部漏到地上,瞬间爆燃。
据最新消息,小货车中载有的疑似易燃物已确认为乙醇,共计6.52吨。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运输危化品的小货车为非法改装、伪装小客车,非法营运是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目前,车主已被控制。
追问
严规为何刹不住“红眼客车”
国务院2012年7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要求“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然而在此之后,“红眼客车”夺命事故却依然发生。
此次事故之前,2012年8月26日凌晨2时18分,包茂高速陕西延安段特大交通事故致36人死亡;2014年3月25日零点30分左右,包茂高速重庆黔江濯水段交通事故致15人死亡,56人受伤。
严规出台,甚至相关运输公司因为违规已经被通报,为何仍刹不住“红眼客车”?北京工业大学交通管理专家、教授陈艳艳告诉记者,一方面,目前针对“红眼客车”违规运营和司机疲劳驾驶,尽管有GPS等监测系统,但现状大多是“监而不全”“监而不控”,许多司机刻意关闭、逃避监测;另一方面,目前处罚条例力度太弱,导致违法成本低,震慑效果不强,“如果违规运营、疲劳驾驶和企业的长期营运资质挂钩,就会大量减少这类情况的发生。”
危化品成流动炸药库根子何在
危险化学品运输成为“流动炸药库”也非孤例。
2012年10月6日,常吉高速公路湖南沅陵境内一液化气槽罐车发生泄漏后引发爆炸,造成5死2伤。
2014年3月1日,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事故现场损毁车辆42辆。
4月8日,京开高速南向北方向黄村段一辆槽罐车侧翻起火,造成槽罐车内两人死亡,京开高速严重拥堵,并烧毁路边60多棵树。
5月18日,浙江桐庐境内一辆槽罐车侧翻引起四氯乙烷泄漏,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却造成富春江水体严重污染。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2亿吨危险化学品来往运输,事故风险大,排查治理任务非常艰巨。
陈艳艳认为,危化品运输频频“惹祸”,症结首先在于相关部门对于运输司机的资质认定不到位、培训机制不完善;其次,违法成本太低,“违规上路”的惩罚并没有和长期营运资质绑定,导致部分司乘人员责任心淡漠、运营企业存侥幸心理,为事故埋下隐患。
“监而不控,就堵不住事故。一方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尽可能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另一方面,一旦发现违规,要立即采取执法措施,发现一起就要严处一起。”陈艳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