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33.45亿元,同比增长19.4%。财产保险保费收入22.16亿元,同比增长31.5%,其中:机动车辆险保费收入11.22亿元,同比增长16.3%。人身险保费收入11.30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寿险保费收入4.38亿元,同比下降5.7%;意外险保费收入3.47亿元,同比增长5.0%;健康险保费收入3.44亿元,同比增长7.2%。全年共支付各类赔款18.0亿元,同比增长46.1%。
九、教育、科学技术
年末全区共有普通高等教育院校7所,年内招生10437人,其中:研究生846人,普通本专科9591人;在校生37833人,其中:研究生2116人,普通本专科35717人;毕业生9805人,其中:研究生508人,普通本专科9297人。中等专业学校11所,招生9690人,在校生22817人,毕业生5228人。中学133所,其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高级中学26所,完全中学5所,初级中学97所,高中招生22682人,在校生61702人,毕业生19133人;初中招生46306人,在校生129405人,毕业生41795人。小学809所,招生59777人,在校生326334人,毕业生48929人。特殊学校5所,招生127人,在校生912人。年末幼儿园1477所,在园幼儿123333人,比上年增加16987人。全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5%,比上年无变动。
年末西藏气象系统共有260个自动气象站,其中:有人值守气象站39个,无人值守气象站221个。天气雷达站8个,其中:多普勒雷达站7个,数字化雷达站1个。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区共有电视台1座,广播电视台75座,广播电台1座。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97.14%和98.21%。
年末全区共有卫生机构1548个,其中:医院157所、卫生院67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治机构)8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57个。实有病床床位16787张,其中:医院12604张。卫生技术人员1903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283人。每千人病床数和卫生技术人员数分别达到了4.88张和5.54人(以2018年全区人口数为343.82万人计算)。
全年发放健身路径器材570套,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169个。我区运动员在国际国内各种竞技体育比赛中共取得金牌62枚、银牌48 枚、铜牌69枚。本年度认证社会体育指导员681人,其中:一级体育指导员177人;二级体育指导员263人;三级体育指导员241人。全年销售体育彩票10.19亿元,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2.78亿元。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根据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年末全区常住人口总数为343.82万人,比上年净增加6.6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7.07 万人,占总人口的31.14%;乡村人口236.75万人,占总人口的68.86%。人口出生率为15.22‰,死亡率为4.58‰,自然增长率为10.64‰。
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86元,增长11.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797元,比上年增长10.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50元,增长10.8%。
全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520元,比上年增长11.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029元,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452 元,增长11.4 %。年末城镇居民人均自有住房面积32.05平方米,农牧民人均自有住房面积38.58平方米。
全年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3%,城镇新增就业人口5.4万余人。年末全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0.49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165.90万人,工伤保险人数为35.67万人,失业保险人数为18.05万人,生育保险人数为31.63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42.26万人。
全区城镇居民共有30313人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低保救助金2.10亿元。农村居民有18.76万人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低保救助金5.50亿元。年末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共有97个,公办儿童福利院11所,集中收养5546人;供养五保户14198人。全年销售福利彩票23.97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6.74亿元。
十二、矿产资源、安全生产
全年地勘系统新发现矿化点70处,有4种新增矿储量,实施地质勘探项目230 项,经费投入 2.14亿元,完成了钻探实物工作量2.0619万米。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17 起,比上年下降15.7%;死亡148人,下降20.9%。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05,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6.1%;工矿商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9起,死亡24人;营运车辆万车死亡人数0.59人,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2.66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正式数据以《西藏统计年鉴—2019》为准。
2.对外贸易、交通、邮电、旅游、财政、金融、保险、教育、科技、气象、环保、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和保障、资源、安全生产方面的数据均由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
3.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各产业、工业和建筑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它指标未特殊说明均按现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