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方平认为,出台考试法,让“高考移民”入法,首先需要在法律中明确其具体内涵,对“高考移民”有一个基础判断。在考试法中,针对“高考移民”涉及的问题应该设定明确的指标,例如是不是必须跟父母移民、在几年内落户算“高考移民”;此外还应该设定有力的惩罚措施,比如规定“高考移民”考生几年内不能参加高考、当事学校和户籍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追责等。“如果违法的代价对人来说是无关痛痒的,那么还是会有更多的人去铤而走险。”
程平源提到,在谈论“高考移民”问题时,不应忽视其背后暴露出的教育制度不公平的问题。“只有教育制度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公正,把国家教育差异朝着资源平衡方向推动,才能彻底解决‘高考移民’问题。”程平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