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完善国家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防控应急预案制度,健全重大生物安全事件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加强动植物疫情和外来入侵物种口岸防控。统筹布局生物安全基础设施,构建国家生物数据中心体系,加强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强化生物安全资源监管,制定完善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目录,建立健全生物技术研究开发风险评估机制。推进生物安全法实施。加强生物安全领域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生物安全国际规则制定。
第四节 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
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优化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健全中央与地方分级响应机制,强化跨区域、跨流域灾害事故应急协同联动。开展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增强全灾种救援能力。加强和完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与能力。科学调整应急物资储备品类、规模和结构,提高快速调配和紧急运输能力。构建应急指挥信息和综合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加强极端条件应急救援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发展巨灾保险。
第五十五章 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编织全方位、立体化、智能化社会安全网。
第一节 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完善和落实信访制度,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
第二节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
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继续开展好禁毒人民战争和反恐怖斗争,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升打击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跨区域犯罪能力。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强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健全社会治安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平台建设。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健全执法司法人员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国门安全防控体系。深化国际执法安全务实合作。
第十六篇 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
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能力,确保2027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
第五十六章 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质量效益
加快军事理论现代化,与时俱进创新战争和战略指导,健全新时代军事战略体系,发展先进作战理论。加快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推进军事管理革命,加快军兵种和武警部队转型建设,壮大战略力量和新域新质作战力量,打造高水平战略威慑和联合作战体系,加强军事力量联合训练、联合保障、联合运用。加快军事人员现代化,贯彻新时代军事教育方针,完善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方阵。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
第五十七章 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
同国家现代化发展相协调,搞好战略层面筹划,深化资源要素共享,强化政策制度协调,完善组织管理、工作运行、政策制度、人才队伍、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推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协调发展,集中力量实施国防领域重大工程。促进军事建设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布局有机结合,更好服务国家安全发展战略需要。深化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加强海洋、空天、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领域军民统筹发展,推动军地科研设施资源共享,推进军地科研成果双向转化应用和重点产业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共建共用,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加大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力度。加快建设现代军事物流体系和资产管理体系。加强军地人才联合培养,健全军地人才交流使用、资格认证等制度。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加快标准化通用化进程。推进武器装备市场准入、空中交通管理等改革。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应急应战协同,健全强边固防机制,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第十七篇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第五十八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坚持和完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水平,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凝聚侨心、服务大局。
第五十九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