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关于做好我市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市商务委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招考人数的比例为2︰1,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公告可在招录机关办公地点公布,同时在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官方网站以及“七一网”进行发布。
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用审批与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从新录用公务员到招录机关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应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凡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者应认真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
(一)关于招考咨询。为方便报考者,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者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对《报考指南》没有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1. 网上报名技术及照片审核咨询电话:023—86868838、023—86868837
2. 笔试考务及减免考务费咨询电话:023—86868820、023—86868812
3.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63895917、023—63895924
(二)关于培训和教材。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重庆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重庆市2020年度公务员招考职位情况一览表
2.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 重庆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4. 重庆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重庆市公务员局
2020年7月
原标题:重庆市2020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