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1993年,《教师法》颁布,其中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1994年至2000年,国家实施了改善教师居住条件的“广厦工程”,教师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较改革开放初期翻了两番多。
1989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启动“百万中小学校长培训工程”,专门成立了中学校长培训中心。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启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在国培计划的示范带动下,中西部地区农村教师长期得不到高质量培训的情况得以扭转。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师队伍建设有了许多新的举措。如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推进交流轮岗,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引导优秀校长教师向乡村、薄弱学校流动,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等。
经过多年努力,基础教育阶段教师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学历层次得到提升,1998—2015年,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小学教师比例由12.8%提高到93.79%;具有本科学历的初中教师比例由11.4%提高到82.5%。截至2015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539万人。其中学前教育205万人、义务教育阶段918万人、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教育)254万人、特殊教育5万人。他们工作在50多万所学校,支撑起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为我国实现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做出了巨大贡献。
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师的高度重视和对教育规律的深刻把握,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出发
40年来中国的教育成就是全方位、开创性的,中国的教育变革是深层次、根本性的。从“有学上”到“上好学”,从普及教育到均衡发展,再到内涵发展,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中国基础教育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意识到中国基础教育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看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于美好教育的需求与我们教育自身发展的不均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看到中国教育与世界先进国家之间的差距。如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的教育差距仍然较大,应试教育的做法仍然有很大市场,学生的课业负担仍然较重,学前教育的教师严重短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仍然不足,教育在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对未来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背景下的教育发展趋势研究不够、准备不足等。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们唯有进一步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不仅是教育工作者的职责,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赋予中国教育工作者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