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方针,一手抓打击,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保持高压态势;一手抓预防,以教育挽救为主。通过开展教培工作,对多数受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影响但罪行较轻的人,进行教育挽救保护,用拉的方式而不是推的方式,用挽救的方式而不是严惩的方式,用关爱的方式而不是嫌弃的方式,进行帮教,使其摆脱宗教极端主义的束缚,能够知法守法,能够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具备一定的知识文化和劳动技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实现人生价值。
――坚持弘扬法治精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新疆开展教培工作,消除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滋生土壤和环境,始终高举法治旗帜,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使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教培中心的去极端化工作,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不与特定地域、民族、宗教挂钩。
――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开展教培工作,既保障了各族人民的基本人权免受侵害,又最大限度地挽救了受宗教极端主义影响的有违法犯罪行为人员。教培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实行规范化、学校化管理,提供人性化服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对学员进行人格侮辱和虐待,保障学员的人身自由。教培中心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和多样化的技能培训,最大限度保障学员享有受教育权利。
――坚持政府担当有为。保障人民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使人民各项基本权利免受侵犯,在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中生活,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新疆各级政府,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受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影响的人,进行教育挽救,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付出了难以想象的艰辛。教培工作的成功开展,伸张了社会正义,维护了人的尊严,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
结束语
实践证明,新疆开展教培工作,有效消除了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切实保障了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和发展权,不仅使新疆实现了社会稳定,也有力维护了地区安全和稳定。这一做法完全符合国际社会反恐、去极端化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完全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
新疆开展教培工作,目的在于从源头上消灭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完全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之举。国际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出于意识形态的偏见和不可告人的目的,以各种方式对新疆教培中心进行污名化,企图否定新疆为反恐、去极端化付出的巨大努力,这是新疆各族人民绝不能答应的。国际上有的国家、组织或个人在反恐、去极端化问题上搞“双重标准”,说到底是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袒护、纵容,严重违背了国际道义和人类良知,为一切善良和正义的人们所不齿。
面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对人类的严重戕害,面对反恐、去极端化这一世界性难题,新疆各级政府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和做法,通过开展教培等工作,取得了反恐、去极端化斗争的重要阶段性胜利,新疆的做法理应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和尊重。
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仍有可以不断完善的地方,仍有许多工作要做。新疆将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继续遵循《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60/288)和《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70/674)等文件精神,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不断完善教培工作,为保障新疆各族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