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根据工作安排,教育部、财政部于2020年3月中旬收取各省2019年教育经费统计汇总数据。请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在2020年3月1日前完成本地区2019年教育经费统计的汇总工作。全省统计报表汇总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委厅有关直属单位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凡附属设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高等学校,按照全省统一口径将有关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经费统计报表报所辖区(县)教育部门进行汇总统计。
(二)各学校在填报基表时应注意基本情况数据与上年数据的可比性,加强收入支出数据与年终决算数据的对比,财政补助收入及经费拨款数应与决算数据一致,支出明细条目表应按照财政部有关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口径进行填报,避免差距过大现象发生。
(三)凡涉及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的高等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务必与省级下发资金文件对照并如实反映在当年经费统计报表中。
(四)非省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仍采取属地统计办法,技工学校由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负责培训及上报工作,其他学校由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培训及上报工作,各学校按照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上报数据,参加全市汇总。
(五)各学校在填报数据之前请确保导入的上年数据为2018年教育经费统计的最终数据,并在上报数据前填写数据变动原因。
(六)2019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年报软件和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委厅有关直属单位代码已经上传至全省教育经费统计群中(QQ群号364048646),请自行下载安装使用。《2019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及软件使用手册均含在软件中,请自行打印。
(七)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报。报送方式采用分批报送方式。第一批为省教育厅属的预算单位,报送地点和时间与省教育厅决算汇总会相同。第二批为省属其他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请安排专人上报纸质报表一式一份(A3幅面)和电子数据。其中,省属其他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送至省教育厅(报送时间地点在全省教育经费统计群内通知),省属技工学校于2020年1月22日前报送至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电话:029-63915088,邮箱:pxc01@126.com)。
对不及时报送的单位、学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曹郅钰
电话:13571206888
电子邮箱:253330161@qq.com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