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精神,汉川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6名,其中:
1、面向湖北省域内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其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名,市委宣传部所属市文明创建中心3名,市信访局所属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2名,市统计局所属市经济信息中心2名,市商务局所属市招商服务中心2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名,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市项目信息服务中心1名、市能源服务中心1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中心1名,市教育局所属乡镇中心幼儿园30名,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乡镇卫生院40名。
2、面向抗疫一线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其中:市教育局所属新堰镇中心幼儿园1名、垌冢镇中心幼儿园1名(限一线防疫人员报考),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乡镇卫生院60名(限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岗位义务,遵守岗位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汉川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6、本次招聘年龄计算点为2020年8月1日(如:25周岁及以下,即为199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面向湖北省域内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为参考年龄,具体以是否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年毕业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为依据。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中如有疑问,请与孝感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联系电话:0712-2702432。
2、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7:00。
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各招聘岗位条件后填报。1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2)网上资格初审: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4日17:00。
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果未通过资格初审,属于误填报考信息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修改后重报;属于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选报其他合适岗位。请考生填报信息时认真仔细核对,如实填报,诚信参考。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时,对报考面向抗疫一线人员招聘岗位的考生,只对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进行初审,其是否为抗疫一线人员,在资格复审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将即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缴费确认: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24:00。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须在网上缴费并确认。逾期未确认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打印准考证: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24:00。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时须随身携带。
(二)统一笔试
1、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7月下旬举行,具体日期见准考证。
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和形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笔试分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卷面满分各为150分,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每类试卷分别命制《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题,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考试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孝感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三)组织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本次招聘划定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两科成绩之和按百分制折算)。
在达到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般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比例不足1:3的岗位,达到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所有考生均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在同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
3、面试实施
面试实行100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等方式实施。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四)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百分制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得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2×(2/3)。
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