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2日消息(记者马喆)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家庭教育法草案。作为一部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如何才能既有区分,又能实现有效衔接?
家庭教育法草案提出,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以促进其健康成长为目的的引导和影响。
如何区别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内容,是家庭教育法草案分组审议的焦点之一,特别是家庭教育是否也要按照“德智体美劳”的标准来开展。对此,赵宪庚委员认为,让家长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在“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进行引导,是很难做到的。“我想我们在座的都有体会,有些小学的题我们都做不出来,到了中学除非你和小孩一块学习,甚至比他还要用功,才有可能达到跟他差不多的水平,否则你都跟不上他。建议第3条增加一句话,家庭教育主要责任还是在‘德’和‘劳’两个方面。”赵宪庚说。
立德树人是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现实中,陪孩子写作业、辅导孩子功课,已经成为一些家长的“心病”,部分原因正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重叠和错位。
林建华委员认为,要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两者的定位梳理清楚。“家庭教育法在一定程度上跟学校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差不多,这样的话是很难发挥作用的。不能要求每个孩子家长都对学生的知识、艺术欣赏等方面提出过高要求,最重要、最核心的还是要把基本道德品行管好,所以应该进一步梳理清楚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林建华说。
分组审议中,肖怀远委员表示,要把握好家庭教育法和教育类相关法律之间的衔接。“比如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的关系,规划好从家庭教育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的全生命教育周期的法律制度安排,明确家庭教育法律内涵的界定,突出家庭教育这个重点。”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所区别,又密不可分。如何在实践中实现两者的有效衔接,确保未成年人实现“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同时,就此问题,我们采访了中小学教育工作者。
北京小学党委书记、校长李明新认为,老师要坚持家访,了解学生性格、成长环境和家庭教育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学校教育。“学校要坚持零起点教学,不断提高课堂质量,然后引导家庭教育,不在学科学习上盲目跟风、盲目报班,而是发挥家庭教育的优势,把重点放到孩子的习惯养成、道德成长、健康身心和价值观的教育上来。不只是要把这些正确的教育观念、思想在学校落实下去,也要实现跟家庭的对接,提高育人的实效性。”李明新表示。
在北京五中教育集团校校长王蕾看来,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要实现信息、处理问题和分享成果三个方面的对接。“第一,校园和家庭的纽带不应该只有成绩单上的数字,还应该有老师对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情绪等方面的诸多信息。第二,校园与家庭不是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你投诉、我解释,而是在苗头初露时共同预警,在问题出现后,理性面对共同协商,在学生的全面保护上共谋对策。第三,校园与家庭应该分享所有学生的进步。”王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