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进入面试名单于所有职位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1日内在 “广州市执信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试教的形式进行。
1.时间:预计2021年2月1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广州市执信中学执信路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执信南路152号)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4.面试成绩在该科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以书面的方式当场告知考生。
5.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
(三)笔试
1.时间:预计2021年2月3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广州市执信中学执信路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执信南路152号)
3.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执信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笔试成绩按7:3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以综合成绩的高低排序,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按照面试、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七、 体检、考察及签约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市执信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依照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3.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统一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聘用,入编后将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通过竞岗进行岗位聘用,以上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防疫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线下招聘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或微信小程序“穗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穗)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5)。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资格审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资格审查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综合素质评估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考试通知、“粤康码”/“穗康码”及《承诺书》参加考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考试通知、“粤康码”/“穗康码”及本人签名的《承诺书》(见附件5,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参加报名、考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穗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摄氏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或经主考官允许的情况下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7.根据广州市和考点当地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广州市执信中学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招聘环节和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
九、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按要求提交相关入职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按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由广州市执信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0-87758135,
联系人:叶老师、陆老师、吴老师
监督电话:020-87669466,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时间、监督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00
附件:
1.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执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
附件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
附件3.资格审查目录表
附件4.报名登记表
附件5. 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广州执信教育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