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两面人、两面派;影响国计民生的金融、国企、能源资源、安全生产等领域腐败;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民生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以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为重点,扭住不放、持续惩治,彰显出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坚决态度。
“要通过查办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形成强大震慑,让有问题的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江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该省共有351名干部主动向组织投案,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34人,“反映出‘四种形态’的巨大效能和作用”。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面对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等情况,只有确保“后墙”坚固,才能有效化解存量、遏制增量,使“四种形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