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保,退休后每领一年个人帐户上就少一部分吗?我认为,灵活就业社保个人帐户余额,按计发月数计算的月度领取额,每领一年个人帐户会相应减少的认知和理解是完全正确的,这是个人帐户单列核算并按月支付的必然结果使然,是设计个人帐户的根本宗旨与基本功能使然。
大家知道,我国实行“统帐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而个人帐户类似到银行存钱需要建立一个户头一样。然后将职工个人缴纳的保费逐月记入,并按记帐利率计算利息。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它回答了企业、个人为谁缴费的问题,使个人帐户与职工个人切身利益的关联度增加。很显然,如果职工在职贡献大,帐户记入的缴费多,退休后按个人缴费指数与帐户累计储存额所计算的,按月发放的基本养老金自然就多。
很显然,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帐户储存额,它是职工在职参保缴费的逐月积累,是职工老有所养的“保命钱”使然。而个人帐户余额,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即随着参保人员退休后的逐年逐月支付,在达到计发月数后会支付清零。但是,按规定个人帐户清零后的个人帐户月领取额,仍将继续按月发放,只是支付渠道将转由社会统筹帐户列支承担了。
总之,实践证明,建立个人帐户的办法,既可以提高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积极性,又可以促进职工监督单位及时、足额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利于养老保险统筹机制的正常运行,进而形成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缴费与待遇相联系的良性循环机制,这对于纠正和扭转过去认为单位缴费不是为自己,而是在“养活别人”,从而把缴纳养老保险费视为“额外负担”,是解决此问题的一剂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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