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周聪报道:24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加大对本市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促进就业的作用,部分就业补贴范围扩大。其中,小微企业招用广州市地区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即可获得社保补贴,不再限于广州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
广州市人社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市就业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穗人社函〔2018〕2029号)明确,自2018年7月18日起,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象范围调整为广州市地区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此前政策,广州地区吸纳本市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可获得补贴。其中针对小微企业,在一次性补贴的基础上,可再获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以实际招用人数计算,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这次调整政策后,只要广州地区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后就可以申领社保补贴了,不再局限招用广州市生源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此外,根据此次通知,花都、番禺、从化、增城四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也统一纳入市就业补贴政策范围。根据旧政策,除从化流溪河林场外,社会保险补贴、社区就业务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退出失业登记补贴的补贴对象不含花都、番禺、从化、增城的城镇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