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放管服”“只跑一次”工作要求,市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积极开展和落实本部门服务窗口“放管服”“只跑一次”工作,并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事项,着力规范审批流程,有序推进“只跑一次”改革。
一、工作开展情况
就业中心定期对照权责清单,开展部门自查工作,并采取以下措施改进工作方式:
(一)定期开展自查,对省里、市里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按规定取消,及时公开公示调整后的服务事项;
(二)建立部门负责人督办制度,确保 “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审批、一个窗口办结”,办理事项要在规定承诺时间内办结;
(三)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三个同时”制度,即工作人员初审、复核,部门负责人加盖公章同时进行,严把审批关;
(四)同时做好部门间的横向衔接,实现“残联-税务、市残联-县区残联”联动审批,加大窗口服务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效率。
二、工作完成情况
就业中心在残保金年审工作开展之前,及时在本部门、税务局网站及报税系统上发布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度通知,并公布申报材料要求、咨询电话及相关注意事项。
根据“只跑一次”改革的工作要求,就业中心已经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企业实现只跑一次。并与企业建立微信群,及时解决企业残保金审核出现的问题。审核期结束后,市残联及时公示享受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的企业,受社会监督。
就业中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只跑一次”改革,极大程度给通化市企业带来了便利,为通化市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增添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