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就业优先政策在“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实现就业更高质量、更加充分,近日,市人社局根据国家、省、南通市有关文件,结合海安实际,完善并出台了一系列就业政策。
出台并实施《海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意见》,鼓励和帮助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续保,提高灵活就业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出台并实施《海安市超龄人员从业伤害保险补助办法(修订稿)》,更好地发挥超龄人员从业伤害保险补助在保障和服务企业用工、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中的积极作用。出台并实施《海安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促进就业、带动就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