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充分就业”?
充分就业是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提出的概念,指在某一工资水平之下,所有愿意接受工作的人,都获得了就业机会。充分就业并不等于全部就业或者完全就业,而是仍然存在一定的失业。但所有的失业均属于摩擦性的和季节性的,而且失业的间隔期很短。通常把失业率等于自然失业率时的就业水平称为充分就业。
理论来源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J.M.凯恩斯著
引进
“充分就业”在中国
自1992年国家逐步明确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场导向的劳动就业制度以来,由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提出且经西方学术界广泛深入研讨的“充分就业”理论开始被迅速引入我国,并在进入新世纪后,指导我国一些地区于社区(村)层面进行了充分就业地区创建实践。
全国各地积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
另外,从国家战略层面考虑,十九大以来的国家系列战略部署,特别是最新发布的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都已经将充分就业工作上升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施政方针。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如何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我国亟待也必须全面建立起一套适合国情和人民迫切需求的充分就业工作促进体系。
发现
全国充分就业创建工作有何趋势?
清研智库研究员认为,从国家近些年对于就业工作整体部署的演变情况来看,全国充分就业地区创建工作推进逐渐显示出四大趋势:
一、从具体工作上升为战略范畴
从单个事情角度来看,充分就业地区创建只是2000年以来首先在地方层面探索,随后经人社部推广的一项具体工作。但是结合国家近些年来系列部署以及个别地区,特别是北京的工作推进情况来综合考虑,充分就业已经逐渐从具体工作中脱离出来,并演变为国家在就业领域的一项战略。例如,最新发布的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章中,开篇就提出“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再如,北京已经从搭建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充分就业地区认定体系和争创充分就业市的角度,对充分就业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二、走向体系化发展道路
在逐渐向战略角度迈进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充分就业的体系化发展趋势也在逐步增强。纵览全国各地已发布的文件,可以很明显看出2010年-2012年这个密集期和2016年之后的文件有着很大的不同。这些不同最核心的点就表现在对于充分就业地区的认定越来越跳出传统就业工作的范畴,特别是在就业服务领域,相关指标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聚焦。例如,浙江在2018年发布《浙江省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评价指标(试行)》中,将就业服务细分为3个板块15项内容。这个体系化构建程度在全国而言都是非常突出的。
三、精细化设计更加重要
随着战略化、体系化的深入发展,精细化设计也逐渐被各地提上了工作日程。这一趋势既是国家宏观战略发展背景下对于政务工作开展提出的具体要求,也是更好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选择。例如,北京已经酝酿在新的首都功能定位和战略布局下,重新研制新一版《北京市充分就业地区认定管理办法》;再如,湖南在最新发布的《2021年湖南省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将社区、村的充分就业情况考核内容针对性拆分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情况(仅考核社区)、农村转移劳动力情况(仅考核村),这种比较细致化的划分在全国而言都是非常少见的。
四、规范性色彩更加突出
规范性是在前三者基础上自然而然浮现出来的趋势,而且,规范性色彩的愈加突出也在一定程度上重新推动了充分就业工作更高层面的战略统筹。例如,在对全国各地政策扫描过程中,可以发现一个很突出的特点是地方政府越来越关注政策制定的逻辑性、严谨性。仍以《2021年湖南省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例,该文件在附件中的评价体系、评价依据及标准部分所做出的的说明非常清晰和详实,这从全国而言,都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