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宏观层面,要坚持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对外开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14年12月13日,习近平对全国留学工作会议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留学工作要适应国家发展大势和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筹谋划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培养造就更多优秀人才,努力开创留学工作新局面。2019年3月20日,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美国哈佛大学校长巴科时指出,教育交流合作是中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增进中美友好的民意基础。我们主张互学互鉴,鼓励留学,支持中外教育交流合作,希望中美人文交流取得更多积极成果。这些重要论述是做好疫情背景下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是统筹谋划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战略思路。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继续推进教育领域有序开放,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竞争力和影响力。在深化双边多边教育合作过程中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完善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格局,加强与大国、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务实合作,形成合作共赢的教育对外开放局面。
在中观层面,要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新冠肺炎疫情给海外留学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带来挑战,相关部门应贯彻落实《意见》,落实党和国家对海外留学人员的关心关爱,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维护广大留学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要继续通过出国留学渠道培养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积极开拓优质教育资源合作渠道,拓展出国留学空间。同时,下大力气完善“平安留学”机制,将应对疫情过程中摸索出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为广大学子实现留学梦提供有力保障。
在微观层面,要积极探索推进“转学”“插班”“学分互认”“借读”等形式,拓展出国留学空间。应尽快调整或出台关于未完成学业的本科阶段留学生回国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相关政策。疫情对出国留学的影响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经过各方努力,当前留学人员面临的困境终究是会渡过的。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信心。
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收紧留学政策,给留学生及其家长带来很大困惑和担忧,很多留学人员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在国外院校的学习任务,对此您有何建议?
需要立足中国教育转型升级,着眼长远,为留、回、去提供制度供给。对此,我的建议是:
第一,建议相关部门在作出具体决策前,先对拟回国的留学生及其家长作深入调研,全面、准确地了解其实际需求。有学者建议,一方面,我驻外使领馆应及时汇总海外高校关于入学政策、授课方式等最新信息并反馈至国内,便于留学生及其家长快速了解相关情况,减少他们的焦虑;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协调解决海外高校由于各种原因取消留学生入学资格等问题。
第二,建议相关部门根据分类分层、因人施策的原则,对愿意回国继续学习的留学生,根据其自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依据留学生就读国外高校的综合排名、所学专业以及自身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等,对研究生层次和本科生层次的留学生,经过一定形式的考试考核,分别转学/插班到相应学校继续学习;对于原先在社区大学、一般专科院校学习的留学生,提供合适选择方案,经考核后进入国内相应层次和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考核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全程、全面、透明监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影响和损害教育公平,统筹兼顾各方利益。
第三,建议相关部门对于希望继续留在国外但因疫情无法进行线下或线上学习的留学生,给予相应便利,提供合理方案,协助其联系国内学校对应的学科专业,帮助他们继续完成学习任务。此外,还可考虑采取临时性借读措施,允许这些留学生以交换生身份在国内高校学习,待疫情结束后,再由留学生此前就读的国外高校认定其归国交流学习期间的学分,并最终授予学位。
第四,建议相关部门尽快调整关于转学、插班、免试入学及学位授予等政策措施。如涉及更高法律层面,可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选择部分试点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也可在今后修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法》(原《学位条例》)等法律时,一并予以调整。
总之,我们要统筹规划未来,借解决疫情所带来新问题的契机,尽快调整相应政策,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建立更加有利于全面对外开放,有利于培养、造就各类高层次人才,与国际接轨的制度。(文|本刊记者 刘晓蕾 曹喆 )(注:周洪宇2000年-2001年曾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做高级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