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妇女禁忌服用避孕药
妇科肿瘤患者:
由于妇科肿瘤、乳房疾病大多为激素依赖的疾病,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加重病情,应禁用。
精神病患者:
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可能会发生误服错服等情况,产生不良后果。
月经稀少者:
避孕药可能会使月经进一步减少。
45岁以上者:
该时期激素水平波动较大,一般不宜用避孕药避孕。
肝肾疾病患者:
激素类药物要在肝脏代谢,自肾脏排出,用药会加重肝肾功能负担,故肝病或肾病患者均不宜使用。
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
避孕药可使凝血功能亢进,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可使血糖升高,影响甲状腺功能,所以各种血液病、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均应避免使用。
35岁以上的吸烟妇女:
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哺乳期妇女:
避孕药可抑制乳汁分泌,也可通过乳汁而影响新生儿的发育,因此,哺乳期妇女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