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是“十三五”的重点之一,多项政策提出明确目标和规划,涉及减排目标、建设目标、法律保障等,可执行性强。COD、氨氮:要求到2020年,较2015年减排10%。黑臭水体: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污水处理:到2020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规模5022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规模4220万立方米/日,并加大管网建设力度,新增污水管网12.59万公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2.77万公里,合流制管网改造2.88万公里。农村污水:明确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任务,“十三五”全国新增完成13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治理。
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十三五”城镇污水及再生水各类设施建设的市场空间约为5600亿元,主要市场包括:
1、新增污水处理设施1506亿元:将污水处理能力由2015年的2.17亿立方米/日,提升至2020年的2.68亿立方米/日,增量达5022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达到85%以上;规划市场空间较大的省份包括山东(120亿元)、浙江(114亿元)、广东(98亿元)等。
2、污水提标改造市场432亿元:主要对城市污水处理的排水进行提标,“水十条”要求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注,目前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推进提标改造;规划市场空间较大的省份包括上海(112亿元)、浙江(53亿元)、江苏(30亿元)等。
3、新建配套污水管网2135亿元:新建污水管网12.59万公里,至2020年达42.24万公里;规划市场空间较大的省份包括江苏(161亿元)、浙江(160亿元)、湖南(140亿元)等。
4、老旧污水管网改造494亿元:改造老旧污水管网2.77万公里;规划市场空间较大的省份包括广东(43亿元)、湖北(41亿元)、湖南(36亿元)等。
5、黑臭水体相关设施1700亿元:“十三五”期间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控源截污涉及的设施建设投资约1700亿元,市场已包含在前述投资方向中,其治理需求主要在广东、安徽、湖北等。
“十四五”城市污水处理市场空间较“十三五”平稳增长,预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120万立方米/日,较“十三五”增9.2%;新增排水管网长度23.0万公里,较“十三五”增6.0%。
1、污水处理能力:假设2020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2021-2025年分别同比增3.3%-2.9%,得2025年处理能力达2.20亿吨/日,即“十四五”新增3,120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大于“十三五”新增2,856万吨/日的目标;而2025年的污水处理能力2.20亿吨/日,与2025年供水能力的比值仅为69.5%(考虑污水规划设计规模约为供水规模/日变化系数*0.9,日变化系数一般取1.2-1.3,则污水规划比例大概为69.2%-75%,故2025年污水处理能力预计值较为合理),比值偏低,仍具备一定的提升空间。
2、污水管网:按提升与供水管网的长度比值进行假设,“十四五”新增长度达23.0万公里,较“十三五”的21.7万公里增5.8%;反算每年的增速水平处于合理区间,且与当前污水管网建设不足的现状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