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5月1日电 (记者 龙敏)福建省纪委监委1日通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赵学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有关规定,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福建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学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福建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福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官方资料显示,赵学峰,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福建福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6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担任闽侯县委书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厅长级),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息 ,马尾区委副书记、区长;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副厅长级),马尾区委书记;福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福州保税港区党组副书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福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厅长级);2021年4月,遭免职。
    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赵学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称,经查,赵学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车;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对拆迁安置工作消极懈怠,损害群众利益;在土地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法收受他人财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