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包括《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以及配套的《保健食品功能声称释义(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指导原则(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保健食品人群食用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
将原有的27大类保健功能调整为24大类,取消了原有的“促进泌乳”“改善生长发育”和“改善皮肤油份”这三大类保健功能。同时,鉴于原卫生部已不再受理审批抑制肿瘤、辅助抑制肿瘤、抗突变、延缓衰老保健功能,也未纳入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日前发布的《反馈》正是总局对这几个征求意见稿的回应。
当前,保健食品面临这两个有些相互间离的局面。
一方面,作为法定的特殊食品,保健食品不能违背经过注册的功能声称;
另一方面,在市场上,各种特性和标准声称的营养健康食品不断涌现,保健食品正在加深与普通食品身份的营养健康食品融合。
随着消费者健康素养的提升,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的背书力度在逐渐减弱,由此带来的是保健食品在市场上违法宣传的乱象和在监管中出手茫然的尴尬。可见,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科学化进程,已是大势所趋。
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的科学化内涵是什么?
一是要描述精准,最大限度地压缩“无端联想”的空间,比如把“增强免疫力”改为“有助于增强免疫力功能”,这样的描述避免了夸大宣传,同时配合了功能释义,也避免了免疫力“什么都装”的“箩筐效应”。
二是要适应市场,最大程度地激发保健食品在市场上的活力,比如征求意见稿中提及的取消和没有纳入目录的保健功能,原因就是它们已经失去了市场流通的价值。
应该看到,《反馈》并没有具体说明采纳意见和修改结果,但是却提供了三个有价值的信息。
第一,文件表示关于《目录》收到反馈意见44条,采纳6条,关于《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收到反馈意见116条,采纳17条,部分采纳3条;附件2《保健功能释义(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收到反馈意见76条,采纳13条;附件3《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指导原则(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收到反馈意见26条,采纳2条;附件4《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收到反馈意见9条,采纳4条。这个数字和现有的保健食品熟练以及产业规模相比,显然是极端偏少的。
第二,《反馈》中留下了总局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第三,没有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最终确定版版本,这些信息说明,监管与行业沟通的大门没有关闭,保健食品功能声称优化升级的工作没有停止。
作为从事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应当做到两点:
一是严格遵守现行法规,以自律的心态和规范的行为维护行业的地位和尊严;
二是积极地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与监管者沟通,反应诉求,让监管部门感受到企业真诚的责任心。
之前《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和《允许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版)》已于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31日,通过总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在征集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27条,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后,采纳了部分意见建议。一旦这些文件最终出台,将会带来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的新变化,也会促进保健食品市场气象,最终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健康中国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提出,持续推进营养健康标准体系建设,制订食品安全基础上的食品营养相关标准。监管部门和企业同心协力把推进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科学化进程这件事做好了,健康中国必定会多上一抹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