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遭告人李某琴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一万元。遭告人李某琴,女,1968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合肥市瑶海区人。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至2020年4月,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息 ,遭告人李某琴以不法牟利为目的,通过招募、纠集、容留等手段,组织黎某、周某等8名卖淫女在合肥市瑶海区某小区3幢3单元106室、合肥市某小区4幢1单元703室及小区4幢2单元1201室三个卖淫场所,以15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从事卖淫活动,期间,李某琴通过制定卖淫项目、价格、上下班时间、分成比例等对卖淫活动进行控制和管理,经统计共不法获利31万余元。
2020年4月29日晚,公安民警抓获遭告人李某琴,当晚在其位于合肥市瑶海区某小区3幢3单元106室的家中抓获卖淫女周某及3名嫖客,5月20日抓获黎某等7名卖淫女及13名嫖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认为,遭告人李某琴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组织多名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获取不法利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应予支持。遭告人李某琴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过程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组织多名女子卖淫!合肥一五旬妇女遭判了!